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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我打不赢爱情-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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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说明了用情之深,已经达到了“色即是空”的境界。而“老的时候/下酒”一说,可见其相思蚀骨,断无消除之计。从影子里能品尝出可供下酒的东西,证明在失恋过程中已经达到“空即是色”的境界。诗人基本上达到了“色不异空,空不异色”的“人影合一”境界,有望在今生证得失恋阿罗汉果位。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老沐藉失恋之机,已经用文字之道趣入禅宗。因此,我们把“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评为失恋艺术中古诗第一,“山光悦鸟性,潭影空人心”评为第二,“竹影扫阶尘不动,月穿潭底水无痕”评为第三。而现代诗中,以老沐写的《失恋以后》夺冠,其内容只有一句:时间的灰烬。我问老沐为什么不多写几句,老沐说:“昔先贤写至‘城中增暮寒’一句,意尽,故止。” 
    较之深沉的老沐,一位叫李方的同学在表现手法上就比较直接,他写了一篇散文《睡衣》。这篇文字用细腻委婉的手法描写了已婚的“我”,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从衣箱底翻出了前任女友睡衣时的心理感受。为了方便大家阅读,我在这里把它改为俳句: 
    睡衣歌 
    姑娘!你还记得那件睡衣吗  
    在你怒气冲冲提着箱子 
    从卧房冲到大门 
    夺门而出时不小心 
    忘记收进衣箱的 
    那件睡衣 
    姑娘!你还记得那件睡衣吗  
    它就静静躺在我衣箱的峡底 
    大约没有蠹虫打搅过它吧  
    丝般光滑还留着你脖子后面香气的 
    那件睡衣 
    姑娘!你失去了睡衣 
    我失去了你 
    我永远地失去了你 
    谁遇见了多愁善感的我 
    谁看见你的睡衣  
    谁叫我收拾衣箱  
    谁把你的睡衣丢在风里  
    姑娘!你还记得那件睡衣吗  
    它现在飘散在风里 
    一旦失去就不能再见 
    就像我永远 
    永远地失去了你这篇散文,在骨子里和叶芝的《当你老了》一诗是暗暗相合的。但是,叶芝在白发、炉火、诗集后,把一切归结为天空中闪烁的群星。令人惊奇的是,李方同学也写过一系列关于星空的文章。由此看来,失恋的人看星星是不假的,所以在他们的文章中表现星空,也并没有什么奇怪,因为星空和人的生命相比,具有永恒的意味。所以,把失去的爱情挂在星星上,证明自己的爱情之永恒,这也是人之常情。值得指出的一点是,李方同学的文字中有具体之物,这就有色法在,所以其失恋文学不如王维同学,最终只能得人天乘果位。 
    上文我谈到老沐和李方,他们都采取了文字之道,这是失恋艺术的一种。但是,在写完字以后,老沐可能用大力金刚指在粉墙上写下一行“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李方去看星空里飘荡的睡衣,凡尔纳叫他笔下的人物暴走全世界,一般的男女采取购物或者暴食等等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失恋的艺术表现形式中还有行为艺术存在。 
    其中比较经典的是金庸笔下的百胜刀王胡一刀,他为了能见陈圆圆一面,不惜几十年当一花匠,这可谓是失恋行为艺术中的极品。后来,他种出了黑色的郁金香,并且把这一品种命名为“坚韧”,作为此次行为艺术的成果。与此类似的,还有金岳霖老师以及李寻欢。金老师的故事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而李寻欢一生都在雕林诗音的头像,由此成为了一位伟大的雕塑家,这也是值得一说的事。 
    关于李寻欢的故事,我还可以补充一点:大约是在李寻欢死后一个星期,林诗音收到了李寻欢的律师带来的一份遗嘱。根据这份遗嘱,林女士打开了李先生在央行里的四个仓库。里面密密麻麻全是林女士的头像,而且每一个头像下都有一行小字。例如:“2001年2月14日,郴州次旅。”不管李寻欢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只要思念来袭,他就拿起雕刀,放下一切去雕刻。在最后一个库房里只有一张字条,上面写着:雕刻时光,雕刻思念。 
    我以为,这是失恋艺术的极致。 
    大话《红楼梦》 
    据说很多人看《红楼梦》是因为最高指示的缘故。这也就是说,为了个男人而读《红楼梦》。我觉得,作为理由,它和全书的旨趣相去甚远,有点劈了古琴烧烤白鹤的意思。而且,居然能从爱情小说里读出阶级论,类似在《飘》里读出奴隶主和奴隶的矛盾斗争,我更怀疑这一说法是白日里在苏州拙政园的花丛上晾内裤。 
    说到内裤,让人想起些很私人的感受。我穿我的内裤是什么感觉,你大约是不知道的, 
    因为我肯定不可能褪下自己的Underwear给别人穿上,这不符合爱卫会的要求。读书是很个人的体验,所以我读什么书有什么感觉,大约也很难和别人类似。我们只能大略说这条内裤很是透气,而且不会在外裤上凸现轮廓线。至于说到那些具体而微的触感,就属于不可以沟通的范畴了。在讨论《红楼梦》之前,我个人觉得有必要先声明这一点。原因是这世界上的红楼迷太多了,他们要真和我较真,谈起眼、鼻、舌、身、意的感受来,我勉强可以说一两句,怕就怕谈到了第八识阿赖耶识后的事,我只能非想非非想,非说非非说了。 
    和很多人不一样,我读《红楼梦》是为了一个女孩子。当年我读初中,老妈的同学带了女儿前来拜会。该女生正读高一,豆蔻年华。她冲进本人在阳台上的起居室,甫一落床,劈头便问:“你看过《红楼梦》吗 ”本人高踞枕头之上,眼见满天星光之下,有一女生斜倚在我的军被上,秀发披肩,满眼星辉,不禁高叫一声:“美女!” 
    该美女一听之下,微微皱眉,语气沉重地教育我:“那不单单是本写美女的书,它蕴涵了我们五千年悠久的文化。你知道什么是对诗吗 我们上课的时候,经常传字条,就用《红楼梦》里的诗做对子。”当时我还是一童稚未脱、情窦初开的中国维特,听完什么对诗、什么《红楼梦》,简直是一头雾水。她见我一脸懵然不知的样子,悠悠叹了一口气,转头仰望星空……很多年过去了,当我看见《千年一叹》这本书时,才突然意识到余秋雨先生和那女孩子内心世界其实是相通的,我分明感受到他们相同的那一份心情,那种对类似于和菜头这样对传统文化如弃敝屣的人的同情,那种对于传统文化名花委地的痛惜!我拿着《千年一叹》和她的结婚请柬,簌簌落下泪来。 
    在她叹气的前一个月,我正在看《天龙八部》。见得美人如此神情寂寥,我猛地想起一个人——王!语!!嫣!!!一想到这里,我的头脑里立即开始跑马:本人白族,和段誉一样。虽然不是段家那样的皇族,但是一样精通一阳指、六脉神剑、凌波微步。如果她就是王语嫣,老天啊!难道 ……竟然 ……哈哈哈哈哈!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小别重逢梁山伯。很多年后,我学到了逻辑学上的类比不当,回忆起当时流着口水歪嘴大笑的自己,当即就狠狠扇了自己一个大嘴巴子。年轻的朋友们,为什么世界上有单恋狂和意淫犯 主要原因就是他们没有及时地学习逻辑啊!  
    她看着我乐而忘形的样子,非常奇怪,问我笑什么。我擦干了口水,问她知道不知道《天龙八部》。在此后的一个小时内,我终于成功地将话题引入我熟悉的领域内,就金庸书中的女性形象和她进行了友好而深入的谈话,认真贯彻了毛主席关于“在有利于我方的条件下展开作战”的指示。我旁征博引,口若悬河,她笑语晏晏,花枝乱颤。终于到了要分手的时候,她做了总结陈词。女人都是这方面的好手,别管年纪多大。一方面,她肯定了我们今天晚上的谈话是积极而富有成效的;另一方面,也严肃地指出我们之间存在的巨大差异。她深刻地揭示了武侠是一种低级趣味的东西,而一个年轻人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阶段,需要的是大量吸收文化精品。她建议我去阅读《红楼梦》,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在下一次的谈话中运用吟诗做对这种高雅的、健康的方式进行交流。 
    现在,各位明白了吗 我是如何因为一个女孩子而读《红楼梦》的 那时候虽然我已经是学富三车半,但是一直没有读过《红楼梦》,因为那是一本黄书。由于段誉的故事激励着我,我还是到学校图书馆借出了这本书。在很多个晚上,我认真地研究了《红楼梦》。当时我的主攻方向是诗词,所以情节我基本上没有看,而是选着里面的诗歌去读,试图背下其中的一些,以备将来不时之需。这时候,男女的差别就显示出来了。要我去背“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我一次就可以了;但是,要我去背什么今天谁葬花,明天谁埋我一类的东西,我顿觉苦不堪言,难以为续。而且,根据我的阅读习惯,我想知道一本书里的人是要干点什么,怎么干的。但是《红楼梦》里的人偏偏什么都不干,今天串到这里玩玩,明天串到那里吃吃,后天斗斗嘴流流眼泪什么的,翻到最后也没见他们干了点什么具体的事。所以,我也根本无法阅读《红楼梦》的故事。过了一星期,就把书还给了图书馆。 
    后来的事,你们也应该猜到了。我是一个“吾爱美女但吾更爱真理”的人,学术问题,我觉得是完全可以和感情问题分开来看的。现在看见我这句话的人,应该有很多赞同我的观点。遗憾的是,美女,尤其是喜欢《红楼梦》的美女的逻辑是:美女即真理,否定美女的《红楼梦》,就是否定美女本人。否定美女本人者,杀无赦!我细数完《红楼梦》的不是,美女辩不过我,也许觉得我这人这辈子都无法高雅得起来,无可救药,于是伊再也没有来过。 
    在此后的岁月里,即使是实在没有书念了,我宁可去厕所里勾着头看地上的报纸,也决不动《红楼梦》一手指头。而关于《红楼梦》这本书,我总结出几点: 
    1)凡是不看《红楼梦》,或者不把《红楼梦》抬到某一精神上崇高地位的美女,一般都和蔼可亲,易于相处;反之,则心高气傲,拽得二五八万的。 
    2)为什么世界上有单恋狂和意淫犯 主要原因就是他们没有及时地学习逻辑。 
    3)读书始终是自己的事,不能为任何人去读书,或者抱定了要从书里得到什么的念头。最糟糕的是,听信了别人的话,觉得自己应该从书里读出点什么。 
    4)永远不要和女孩子争。 
    5)找女友,千万别找喜欢《红楼梦》的,要找喜欢《黄金时代》的。 
    韭菜往事 
    宁为小人所忌毁,勿为小人所媚悦;宁为君子所责备,毋为君子所包容。 
    ——《菜根谭》第一章190小节什么样的两个男人才能成为终生好友 其他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一点:他们绝对不会欣赏同样的女性。因为一旦他们喜欢的女性类型存在交集,就很容易弄出比武招亲或者过度谦让到“双黄蛋”这种丑闻来。而且,他们因为总不能说服对方什么是美女,就不得不经常见面饮茶,试图讨论出个共同标准来。这个根本不存在的“兼 
    容美女”,使彼此之间保持紧密联系。 
    所以,人缘好的人往往晚婚,比如说我。因为兄弟实在太多,他们的兴趣涵盖了一切女性类型,结果我只好等到他们全部结婚完毕,才能开始找韭菜——女子如韭菜,男人割了一茬又长一茬。60年代的男人收割了70年代的韭菜,在70年代的男人还懵然不觉的时候。同样,70年代的男人收割了80年代的韭菜,依此类推。故此,最令男人无比愤恨的就是最老的牛收割了最嫩的韭菜,比如默多克,比如道格拉斯。但这并不是最令我愤恨的事。 
    我要说,曾经有那么一根鲜嫩水灵的韭菜放在我面前,我触手可及,甚至可以感觉到幸福身上的茸毛,只差那么零点零一毫米。在此之前,我已经铺垫了5家以上的饭馆,8次极具有深度和内涵以及幽默效果的谈话。我知道她对我已有了绝对的好感,在她见到我的瞬间,瞳孔会放大零点二五毫米。用肉眼看上去的话,类似一条银鱼从漆黑的深潭上一闪而过——恋爱过的人应该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就这时候张富贵出现了。 
    第六顿饭,三个人吃,目的是舒缓一下割韭菜的节奏。送完人回家,我和张富贵一起骑车回学校。路上张富贵突然问我:“美女啊!你喜欢她 ”出于愚蠢的青年男子天性,我回答说:“哪里 她长得很一般,我们是一般朋友而已了。”张富贵高速逼近:“说真的,喜欢就承认吧!”我全面防守:“没有的事,真是一般朋友。”富贵这时说出了一句我终生难忘的话:“我很喜欢她,既然你不喜欢的话,那我追她好了。”他真去追了,可耻地失败了,事件结束。但那晚上受的内伤,令我到现在只要一参加婚礼都还会吐血。 
    在这件事上,张富贵全然是个卑鄙无耻的小人。多年以后他也厚颜无耻地供认不讳,那的确是他设计好的一个圈套。他补充说,朋友就是拿来设计陷害的。我曾有很长一段时间天天默默祈祷,希望他在约会的路上掉进没有井盖的下水道里被老鼠给掐死。但我又转念想起他和我一起度过的无数快乐时光,他是我生命的底片。失去了他,我就有十几年的生命永远变成是黑白的。既然他带来过如此之多的欢乐,如何不能接受他带来的痛苦呢  
    我和张富贵到今天都还是好朋友,尤其是他落入胡淑芬的魔爪以后,大家的交情更加深厚了。任何人都可能因为内心的欲望而起贪念,淑芬说关键是别给他这机会。因为,亲情、爱情、友情都不是用来考验的。 
    红旗下的蛋——我的70年代同辈人 
    就像我曾经相信过自由恋爱一样,我曾经以为以年龄段来划分人群是不合理的。因为在不同的年龄群中依然存在思想相近的人,思想沟通上的默契远比年龄接近重要。 
    而现在的我,在爱情的问题上已经变成了“门当户对”学说的忠实信徒。因为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我不得不承认:没有相同的成长背景、文化教育程度、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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