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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乱世栋梁-第53章

小说: 乱世栋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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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子没有越过越好,反倒是越过越差。

    去年,他家外逃,当时他以为是做山湖人,给一个寨子的寨主当佃户,结果,却是被人转卖。

    他们从村子里逃出来,确实逃了债和赋税、劳役,没想到只是从一个火坑跳到另一个火坑。

    他一家四口,被人拆散了出售,耶娘不知下落,他和弟弟被人转卖到寻阳,梁森扮乞丐,在码头、寺庙处乞讨。

    弟弟被人教了手法,去做偷儿。

    无论是乞讨还是做偷儿,每日必须获取一定的财物,如果乞讨、偷回来的财物不够,不仅要挨打,还没有饭吃。

    弟弟一开始束手束脚,总是偷不到东西,回来自然要倒霉,梁森作为兄长,拼命护着弟弟,把弟弟该挨的打受了,自己偷偷留下几口饭菜,给弟弟吃。

    兄弟俩就这么挣扎着,勉强适应了新生活,但耶娘生死不明,也不知今生今世还能否相见。

    思来想去,无论是留在白石村,还是逃出来,对于他家来说,都是绝路。

    这个混账世道,寻常百姓根本就活不下去!!!

    梁森心中苦涩,看着精神抖擞的李笠,自己既有愧疚,也有迷茫。

    去年,他欠李笠的恩情,没还上,现在还让李笠倒了霉,所以梁森心中愧疚,想到弟弟留在寻阳,孤苦无依,他很难受。

    这样的苦日子,何时是个头?

    李笠见梁森一脸苦相,便低声安慰:“想那么多作甚?船到桥头自然直,我就不那么难过。”

    “黄团如今出息着呢,我又结识了大鲶彭,就是鄱阳城南鱼市卖鱼的那个大口鲶。”李笠轻轻说着,“他们会照顾我娘,我不担心。”

    “现在,我们别的都不要想,只要想我们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办。”

    梁森很悲观:“也不知,我们会被卖到何处,甚至,我和你都不一定能在一起,能被同一个买家买了去。”

    李笠说:“这是概率问题,概率就是算了,日后解释,我们现在只能尽可能增加被卖给同个买主的概率。”

    ”譬如,来个两人搭档,让卖家和买家知道我们两个协作的话,顶得三个成年人。”

    “寸鲩,我们要如何做?”

    李笠在梁森耳边低语几句,梁森还是很担心:“那万一我们运气不好呢?”

    “不好又如何?难道哭么?”李笠说完,收起笑容:“这世道,不相信眼泪!”

    。。。。。。

    陌生的地方,占地颇广的庄园,庄园一隅聚居着许多人家,其中一户,是李笠和梁森“奴婢之旅”的终点。

    他俩作为新来的僮仆,有了一个新主人:一名彪形大汉。

    新主人有一大家子人,把他俩一起买来,是听说他两个能顶三个人用,而现在,就是李笠和梁森证明自己价值的时候。

    除夕将至,这户人家杀猪过年,一部分猪肉要制作成腊肉、熏肉,以便长期保存;一部分新鲜猪肉需要烹饪,于是李笠开始施展厨艺。

    厨房,脚上铐着一条铁链的李笠正在做菜,因为做菜需要动刀,而他又是新买来的僮仆,主人家怕他暴起伤人,故而上了手段。

    李笠有厨艺,但这个时代的厨具不如后世那么丰富,甚至连铁锅都没有,也没有许多调味料,所以他要烹饪出好吃的猪肉可不容易。

    这个时代炒的烹饪技巧未普及,甚至未出现,百姓家里家常菜的做法主要是蒸、煮、炖、炙,亏得李笠有了将近一年的适应期,知道如何利用现有条件来做出比较可口的饭菜。

    今日主人家杀猪,李笠要做的菜,就是极其简单的炖猪肉。

    炖猪肉很容易做,但要做好,不容易。

    古代,平民百姓难得吃一次肉渔民、牧民另说,即便是杀猪,也都是为了过年,所以,大部分人家对于猪肉的烹饪不是很拿手。

    加上没什么像样佐料,猪肉的做法,要么是炙烤,要么是用清水炖,适当放些盐。

    这户人家,当然没什么像样的佐料,李笠选择做炖猪肉,一来是条件限制,二来是他有把握。

    第一步是浸泡,挑选合适的五花肉,洗净、切块,放在清水里浸泡至少一炷香时间,洗去猪肉里残留的血水,确保猪肉的纯香。

    第二步为腌制,把浸泡好的猪肉洗干净,然后剁成小块状放进盆里,加入酒、盐。

    酒是主人家喝的酒,度数应该很低,和后世料酒没得比,但用来除腥还是可以的。

    第三步是焯水,这一步很关键,炖猪肉炖得好不好吃,关键之一就是焯水。

    李笠提前用一小釜煮水,却只是小火,在釜里水还不热的情况下,将腌制好的猪肉放入釜里“焯”一下,从一默数到三百。

    按说要看钟,但这年头没有时钟,所以李笠凭借经验把握时间,不一会釜里水面有泡沫浮起来,他将其一一撇去。

    如此焯水过的猪肉,肉质不老,又更加干净。

    第四步为爆香,李笠用铜铛把猪肉和姜片一起煎,先用姜来爆香,再煎得猪肉发黄,放出来冷却。

    这才是把炖猪肉做入味的办法,若傻乎乎的只是用水炖,只会炖出寡淡无味的熟猪肉。

    爆香后就是炖,把煎过的猪肉放到清水里炖,再适当放盐调味。

    于是,一大釜清香扑鼻的炖猪肉就做好了。

    忙得满头汗的李笠,等炖猪肉做好,才得闲看外面,结果一看吓一跳:厨房的门口、窗户,都挤满了围观的人。

    炖猪肉的香味,以及李笠娴熟的烹饪技术,让围观的人们看得眼都直了。

    他们是户主的亲戚,事前都没有想到,这个看起来没什么特别、口音怪怪的少年,烹饪起来竟有如此之多的花样。

    也没想到,李笠的同伴梁森,炖鱼也做得不错。

    李笠在帮杀猪、炖猪肉的时候,梁森也没闲着,先在主人家监督下去河边钓鱼,然后把钓来的几尾大鱼处理好,开始炖鱼。

    两人手拿尖刀,脚上铐着铁链,在厨房里忙活,不需要帮手,干净利索的把炖猪肉和炖鱼做好。

    猪肉和鱼肉的香气,勾动旁观者的馋虫,他们迫不及待的要大饱口福,李笠和梁森却第一个吃:他们要试毒。

    其实在烹饪的时候,李笠和梁森借着试味道的理由,已经吃过几口肉,如今试毒,又能多吃几口。

    这就是李笠想出的吃肉办法,捎带着梁森,名正言顺吃了肉,毕竟,自从被贩卖之后,两人从没得吃过一口肉。

    炖猪肉和炖鱼被人带到正房,李笠和梁森蹲在厨房角落,吃着野菜羹,李笠笑道:“灰鸭,你手艺见长啊,去年你的炖鱼还没那么好呢。”

    “嗨,也就是乱炖,哪里能和你比。”梁森笑笑,今日居然能吃到肉,这可多亏了李笠的主意,他是真佩服。

    “别说,黄团的厨艺也进步不少,日后,你得尝尝。”

    “寸鲩,我们、我们还能回去么?”

    “当然能,这不还有我么?会有办法的。”

    李笠这么说,梁森就这么信,他觉得李笠一定有办法。

    李笠确实有办法,给两人设计了一个“卖点”:划算二人组。

    除了都会做事、是同乡之外,李笠的“卖点”是会烹饪,梁森的“卖点”是会钓鱼,那么,他两个若搭在一起卖,那就是两个顶三个甚至四个。

    果不其然,卖家问清楚他们情况后,把他俩一起卖,买家也看中这点,把他俩一起买回来。

    于是,就像李笠说的那样,他们自己争取到了机会,即便被人转卖,也依旧在一起。

    自从李笠和梁森被贩卖后,李笠都没愁眉苦脸过,有时还说笑话,这让梁森心里不那么悲观,对未来,也有了些许期盼。

    也许,他们真的有机会逃出去,回到家乡

    不,他得先去寻阳,找到弟弟,把弟弟救走。

    不知过了多久,正在厨房里打扫的李笠和梁森,被人叫到郎主处。

    正在剔牙的大汉,以及几个家人,满意的看着两个少年,问:“你们会做饭做菜?”

    李笠习惯了这户人家的说话口音,回答:“小的会一些。”

    “你们还会钓鱼?”

    梁森回答:“小的自幼打渔为生。”

    “嚯嚯,我这是走了运。”大汉笑起来,笑得很开心:“果然是两个顶三个人用,你们还会钓鱼、做菜,值了!”

    “今日你们做的猪肉、鱼肉,很好吃。”大汉沉吟着,看向自己的儿子,“从今晚起,就让他们从草棚搬到房子里睡吧。”

 第八十一章 红与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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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爆竹声中一岁除,李笠和梁森这对苦难搭档,在不知名的地方,迎来了新的一年,而他们的新人生,也有了剧烈的变化。

    从一开始睡猪圈、柴房,每日做杂务的僮仆,变成和其他人挤在房间睡的僮仆。

    又因为多才多艺,已经不需要做杂役,而是专门钓鱼、煮鱼,负责一日两餐。

    这户人家,和庄园里许多人家一般,是庄园主的依附民,家家户户虽然养着猪,却轻易不杀、留着过年,所以平日里要想吃肉,只能去打猎,或者钓鱼。

    但是,庄园终归是庄园主的庄园,打猎的地方,不是他们可以随便去的,所以河里的鱼,成了住户们主要的肉食来源。

    可是要捕鱼也不容易,必须张网,渔网需要花钱置办,用着用着,还得经常补,庄园里的人家,哪里知道干这些活。

    鱼做起来比较麻烦,要去腥,这就要用到去腥的佐料,譬如姜;要想把鱼煮得好吃,又要用油,这对于寻常人家来说,可不容易。

    所以,既能稳稳钓到鱼,又能低成本把鱼做好的李笠和梁森,成了主人家的宝贝,每日里只需要钓鱼和煮鱼即可,不需要做什么重体力活。

    又是一日上午,庄园的河边,脚上铐着镣铐的李笠和梁森在岸边垂钓,后面围着一群孩童,个个目不转睛的看着他俩。

    “哗啦”一声,李笠扬竿,钓起一尾大鱼,奋力拖向岸边,梁森用自己编织的抄网一抄,稳稳的将大鱼抄住。

    “钓上来了,钓上来了!!!”

    孩童们欢呼着围上来,看着抄网里扑腾的大鲤鱼,一个个兴奋地手舞足蹈。

    梁森将大鲤鱼放入水桶,里面已经有五尾大鲤鱼,那个被称为“大郎君”的青年,见着这两个一如既往地厉害,喜上眉梢,让人把鱼拎回去。

    多亏了这两个小子,家里几乎每日都有鱼吃,而这条河不小,鱼也挺多,往后一段日子,不愁鱼吃了。

    青年想着想着,看向李笠和梁森,越看越顺眼,见两人带着脚镣做事有些不方便,琢磨着不如把镣铐撤了。

    但又怕这两个乘机逃跑,那可就亏大了。

    一边土路上,有数骑疾驰而来,青年远远见了,跑向路边,待得来人放慢马速经过,他和对方大声交谈起来。

    李笠借着钩蚯蚓的机会,顺便休息一下,然后侧耳倾听,想听听这些人在说什么,却听得不太懂,因为对方说话口音很重。

    在这庄园里他住了两个月,发现这里的住户,讲话口音和种地农民说的话有些不同,种地农民应该是本地人,而这些住户,看样子是外地来的。

    李笠和梁森,再给主人家做事的时候,见过郎主在练习射箭,有时候会拿着石锁练力气,而郎主的左邻右舍过来串门时,似乎常说一些技击的话题。

    李笠甚至见过其他僮仆拿出一套铠甲擦拭,亦或是擦拭、磨砺铁刀,以及保养弓箭,所以总总迹象表明,主人家和庄园里的许多住户,是庄园主的部曲。

    部曲即私兵,大概就是明代的武装家丁,在这个时代,大户人家蓄养部曲是很常见的事情,没什么奇怪的。

    骑马的人很快离开,沿着土路前往庄园大院,那位“大郎君”转回来,李笠赶紧钓鱼。

    春天,过冬的鲤鱼、鲫鱼饥肠辘辘,所以很好钓,这处庄园里,似乎没什么钓鱼高手,河里鱼很多,所以李笠和梁森钓鱼简直不要太容易。

    不一会,他和梁森接连钓上来十余尾鲤鱼和鲫鱼,有大有小,看得围观的孩童们眉开眼笑,那个“大郎君”将钓上来的鱼,让梁森用草绳穿了嘴,分给孩童们。

    眼见着已到午后,李笠和梁森收拾渔具,准备回去做饭,准备夕食,一群人走在土路上,后面尘土飞扬,又有十余骑疾驰而来。

    来人可称得上“鲜衣怒马”,大郎君回头看了看,脸色一变,赶紧让大伙避到路边,毕恭毕敬的垂手而立。

    十余骑很快过来,当头一个身着黑衣的青年,见着路旁恭候的人们,放慢速度,缓缓过来。

    “大郎君。”

    李笠主人家的“大郎君”,毕恭毕敬称呼骑马而来的黑衣青年为“大郎君”,其他孩童亦是如此。

    李郎闻言,知道真正的大郎君来了,赶紧和梁森一起,随众人一道喊起来。

    “这两个人口音不对,是新来的?”黑衣青年发问,大郎君赶紧回答:“回大郎君,这是小的家中僮仆,年前新来的。”

    “嗯,改日,你来陪我练箭。”

    “是,大郎君。”

    黑衣青年说了几句,策马扬鞭,继续向前走,左右紧随其后,李笠见着这些人都身着样式划一的黑衣,心中疑惑:

    这是制服?你家郎主还真是有意思,搞统一制服啊。

    一行人继续向前走,走着走着,李笠寻了个机会,问大郎君:“郎君,小的没见识,不知庄园里,当值的是不是都要穿黑衣?”

    “黑衣?”青年闻言愣了一下,随后笑道:“那是戎服,你果然没见识。”

    “是是,小的没见识”李笠讷讷,心中震惊。

    戎服即军服,为朝廷统一的服色和样式,而据他所知,梁国官军的戎服,似乎应该是红色。

    亦或是深红色?反正不是黑色。

    那么,搞不好这里根本就不是梁国境内。

    想到这里,李笠只觉得心跳加速,他不敢多问,以免招来怀疑,导致主人家认为他想逃跑,而梁森也很识相,虽然心中震惊,却没有吭声。

    他们来到这里,主人家没有问他们来自何处,他们也没有说。

    现在,他们俩好不容易得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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