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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素质教育在美国-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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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练的话深深地触动了我,我的思绪在内心翻涌:这大概就是文化冲突了。中国人喜欢让别人来鉴定自己行不行,美国人首先要自己看自己行不行。如果你自己对自己都没有信心,谁还会对你有信心呢?
  我望着窗外茫茫的大雪,陷入了深深的沉思……竞选班代表
  有人认为:中国传统文化强调谦虚,于是中国人就喜欢由别人来评价、鉴定自己,而不喜欢自己鉴定自己。也因此,中国人不喜欢参加竞选。
  这话说对了一半。中国人并不是不喜欢自己鉴定自己,而是很喜欢自己鉴定自己。但却要作出不喜欢自己鉴定自己,喜欢由别人来鉴定自己的样子。
  中国人不是不喜欢参加竞选,心里可能极想某个位子或街头,却作出不屑一顾的样子。
  最可笑的是人人都知道某人心里对某个位子或伤头垂涎已久,这个茶人也知道其实人人都知道他心里一直在窥视某个位子或街头,但这个茶人还是要作出不屑一顾的样子来。
  记得在国内读大学时,有一次选举学生会干部,虽然采取的是不记名投票,但所有候选人都以或高或低的票数有效当选。那天正好轮到我当值日生,本来应该在下午下课后扫教室的,但因我要排练节目,只能在晚自修以后清扫教室。由于排练弄得很晚,等我去到教室已是夜深人静了。我见我的朋友某某正在翻弄桌上的一堆选票……
  “喂!忙些什么呀?”
  我的朋友回头见是我,很坦然地说:“没什么!我想看看哪个没选我……”
  我说:“你不是在选举时一再声称,这种破干部,你根本不想当吗?”
  朋友“嘿嘿”一笑,不置可否。
  说起来,国内的“满票当选”还是很有点意思的。
  听说有一年,我所在的大学的某个系里投票选举支部委员,也是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一共有40人投票,得26票的,都称为“满票”当选。因为自己不投自己那是被看作天经地义的事。因此,得25票,就说明除了自己以外,所有的人都投了赞成票。所以是“满票”。
  但偏偏那次,有某位同志自己投了自己一票,得了26票。
  为什么该同志要自己投自己一票呢?
  有各种各样的传说和猜测。
  总之,人们都在背后把这个26票当作一件可耻可笑的事情来传说。
  这又有什么呢?不过是自己投了自己一票吗?有谁又真正的在心里不想投自己一票呢?
  大概用投票方式公开肯定自己,那是只能想不能做的事。
  1998年我回国,碰到一个小学同学,他懊悔得咬牙切齿地告诉我:两年前,他仅差一票没能当选经理!
  我说:“那你不会授自己一票呀?!”
  他苦笑着说:“如果我敢投自己一票,我今天就不是这样啦!”
  “为什么不敢呢?”
  “哎呀!当时,上级派来监督选举的同志正好坐在我旁边,我怎么敢呢?”
  我说:“当选的那个人,可能也没敢投自己一票,而投了你呢!”
  “天才知道是怎么回事!反正我只知道:如果我敢投自己一票,我今天就不是这个样子啦!”
  现在在中国的学校里,不少学生已经敢于公开地站出来竞选班长或班干部了。但很多人对这种敢于公开肯定自己的行为,还是冷眼旁观,甚至是褒少于贬的。
  在这一点上,美国人很不同于中国人。他们不但敢于公开鉴定和肯定自己,而且对于公开自己的想法是如此的轻松自然,是那样的没有任何负担。
  我们中国人会很奇怪或很羡慕美国人毫无负担地公开自己对某个位子和事物的追求。而美国人可能也会觉得很奇怪,中国人为什么会羞于启齿自己对某个位子和事物的向往和追求?
  一个大大咧咧,一个羞羞答答。可谓大相径庭,泾渭分明。
  美国人从小就教育孩子要自信,不但要勇于肯定自己的追求,还要善于肯定自己的追求。儿子受这种新教文化的儒染,也迈出了自己艰难的一步。
  那是矿矿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晚上,他把电视关掉,独自静静地又画又写……
  看他那份专注,那份投入,我隐隐觉得儿子今天有点不同寻常。于是,派妻子去侦察侦察。
  妻子侦察回来,没说什么,只是笑。
  “我没说错吧!有'情况',对吗?”
  “自己看去吧!”
  “喂!到底什么回事?”
  “一会儿你就知道啦。”
  果然,没一会儿功夫,儿子进来了,背着手,一股神秘兮兮的笑意。
  这种时候,如果你稍稍有点特殊的表情,他会顺着杆儿往上爬,弄得你上不去,下不来的。
  我不露声色,并稍带严肃地问:“什么事呀?”
  儿子望望他妈妈,从背后拿出一张画。画面的正中画着一个雄赳赳的X-MENoX-MEN是当时最流行的一部卡通片中的主角,是矿矿最崇拜的英雄。X-MEN雄赳赳地站在画面的正中,手中高高地举着一块牌子。细看那块牌子上写着“请投矿矿一票!”
  那个惊叹号大得惊人!
  这是他自己设计的竞选广告牌。
  大概是看到我的眼神中掠过他意料得到的神情,儿子说:“爸爸,明天我要竞选班代表!”
  儿子的声音很平静,但却像一声春雷在我的心头炸响。我极力掩饰自己的惊诧,平静地问:“什么班代表?是怎么回事?”
  “每一个班要选一个代表,这个代表要把班里小朋友对学校、老师、教学、生活各个方面的意见反映给学校领导。”
  “各个班的代表是不是要定期到校长的办公室开会?”
  “当然啦,不然怎么叫'班代表'?”
  “什么时候选?”
  “今天下午已进行初选,有五六个小朋友报名。我和塞思得票最多。明天,我要和他最后竞选这个班代表。”
  我一听,儿子已干了一仗,还赢了。精神为之一振!
  “你得了多少票?他得多少?”
  “不知道!”
  “是无记名投票?还是举手?”
  “举手。”
  “举手怎么会不知道票数呢?”
  “爸爸,小朋友举手投票的时候,我是低着头的,不能看人家投票的。”
  “既然你低着头,那你怎么知道你得的票数和塞思得的差不多?”
  “低头是低头,但得票多的,老师数票的时间就长呀!”
  多么可爱的儿子!看他那个好像是干了坏事,但因为人们对这件“坏事”如此简单的谜底又无法理解,于是忍不住又把谜底揭穿的既调皮、又羞涩、还有点揭穿魔术后的兴奋的样子,恨不得拍他一板屁股!
  说实话,选中国那种“班主席”还差不多,有点权,有点像领导。“班代表”就像民意代表,纯属服务性质的。不过,美国的议员也是叫做“代表”的,权力不小。
  当然,如果还没选,我可能会劝他不要选。既然已参选,并且还赢了一仗,孩子已大大争了口气,这种热情就更应该保护。更何况还是五五波,有什么理由不继续打呢!
  据我所知,有一帮调皮的男孩很服他,又有数量不详的女孩或明或暗地对他有点好感,胜选的把握还是比较大的。
  于是,我们明确表态:支持儿子竞选!
  我们虽然没有竞选的经验,但常识告诉我,竞选的演讲非常关键!
  我在国内大学里虽然没竞选过什么职位,但每次参加演讲比赛都得第一名,从未失过手!于是我自告奋勇要捉刀帮儿子“润色”演讲稿,并指派妻子帮儿子设计竞选广告。
  谁知道,儿子不买我的账,只要他妈妈帮他多弄几张竞选广告,并不要我参与他的竞选演讲的策划,更不要我“拔”刀相助!连演讲要讲什么内容都不肯透露,对我的从教育管理改革、教学改革的角度的出谋划策,连声否决。
  “路得靠自己去走”,这个道理不算深,但真正理解不容易。
  我无可奈何地看着儿子在写卡片,准备他的竞选演讲。
  第二天,我们商量好,要尽量显得不经意地、自然地问关于竞选的事,不要一进门就很急切地追问,让儿子觉得我们特别注意他的竞选结果,以防竞选失败,造成太大的心理冲击。
  终于等到儿子放学了。我们忍住,没问他。儿子的脸是个晴雨表,什么事情都能一眼看出来。但今天他的表情没有明显的答案。
  不过,他没有主动说今天的竞选,可能是没赢。也难说,这小子会不会像参加竞选一样,突然爆个冷门?
  吃晚饭时,儿子菀尔一笑:“咦?你们怎么没问我竞选的事肝
  然后,忍不住自己说了起来:“塞思选上了,我失败啦!”
  我望望妻子,妻子瞅瞅我。
  “其实,当不当那个代表无所谓,别在意!”妻子很轻松地说。
  “早上,我到班里贴竞选广告。小朋友都叫喊'选矿矿!''选矿矿!'我以为我肯定能选上……”
  我打断儿子的话:“你是怎么演讲的?一定是演讲没讲好!我都说要帮你写,如果你听我的,抓住教学改革的主题来谈,没有不行的道理……”
  儿子打断我的话,“谁说我的演讲不好?我说:'如果你们选我做你们的代表,我一定会叫学校食堂在我们的意大利比萨馅饼里放多多的奶酪!'小朋友听了,欢呼喝彩,拍手叫好!”
  “你怎么不谈教学改革,却去谈什么'比萨馅饼里放多多的奶酪'。
  “爸爸,没人要听你的教学改革!”
  “那你为什么没选上?”
  “塞思的妈妈是我们学校的老师,她教塞思贿赂小朋友!”
  “什么?”
  “塞思带了很多糖去,谁投他,他就给一颗。我的朋友,达斯腾吃了他的糖也没投他……”
  儿子败得很有点悲壮。但从他的情绪看来,竞选失败这件事,基本上没有在他心理上留下什么阴影。我们搬到西金库市后,矿矿与塞思变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每到假期,都要我们开车送他回牛津市塞思家去住上一两天。
  最近我曾问矿矿:“如果现在有类似的选举,你还参加吗?”
  他笑得很神秘,没回答我的问题。投不投自己一票?
  我是1988年元月以访问学者的身份到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YORK学院讲学的。此前,我学的是中文,教的是中文。英文多是自学的,没有受过专门训练,大学时学的那两年,任课老师也是从俄文转过来的。现在要到美国大学用英文教课,特别是(汉字源流与中国文化)一课,难度是相当大的。
  我父亲是北大西语系的学生,抗战期间在西南联大读书时,曾利用假期打工的机会给在昆明修机场的美国空军当翻译,因此,对西方文化有相当的了解。
  父亲对我说:“英文里有一个词,是selfesteern,一般翻译成中文的'自尊心',但不够传神。你看美国人那种在别人眼里很有点'舍我其谁'的'自我感觉良好',就是selfes-teern。为什么说,有些人'穿起龙袍不像太子'?龙袍是有了,差的就是selfesteern'舍我其谁'的'自我感觉良好'的内心状态。你在国人面前有selfrespect,在那些'舍我其谁'的美国人面前,更要有self.esteem。记住爸爸这几句话,你就能在'自我感觉良好'的美国人面前有了selfrespect;英语没有美国人那么好,这完全不奇怪,比他们好那才真叫奇怪;来到你班上听(汉字源流与中国文做的美国学生和教授,没有一个比你对”汉字源流与中国文化“更有心得;他们中没有一个人的汉语能与你的英文水平相比……”
  被打成“右派”,不知对父亲self-esteem的伤害有多大?但他老人家给我的selfesteern却是铭心刻骨的。
  我在(跨越文化的旅行)一书的(只身闯江湖)的章节中有这样一段描写,现截录如下:
  1988年1月13日,我将飞赴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YOrk学院讲学。
  提前三天到广州办理机票,繁杂的手续办好,离出国还有两天。冬阳暖暖的,但妻的胜有,发明暗不定。
  临行前,父亲交给我们100多元钱,嘱咐到广州买一件像样点的呢子大衣。
  他知道我们俭省,再三交待:“一定要买!宾州冷,可御寒。中国来的访问学者,有了selfrespect,还要有'龙袍',总要有点样子嘛。再说穿上它,你就觉得爸爸站在你身边,会多一点selfesteern。”
  那时百多块钱是有点分量了的,须讲师一个半月的工资。
  有一天,Yor有个很富有的黑人医生请我到当地最名贵的法国餐馆吃饭。
  我们俩的大衣交给侍者保管。
  出来时,换了一个女侍者,她看看我俩,又看看那两件都是黑色的呢予大衣,于是以貌取“衣”,先递给我一件。
  我一接过来,立即发现手感不对,那件大衣非常厚重柔软,这不是我的!
  再看医生,大概是selfrespect受损吧,脸色有点怪,我赶紧和他交换大衣。
  出得餐馆,棉絮似的雪花纷纷扬扬,餐馆里烛光闪耀,我突然想起父亲用英语给我讲过的(卖火柴的小女孩)……
  摸摸身上的大衣,我想起瘦弱的父亲。
  知儿莫如父,当时在广州还真想省了那笔钱。后来,又鬼使神差地买了,说是有“纪念意义”。
  两年后,父亲患了绝症……
  我还在做博士论文,父亲就默默地离我而去。
  在广州买的这件大衣,曾经重载着父亲对我的寄托,现在却成了我对父亲永生永世的怀念!
  女侍者错把极富有的黑人医生的大衣给我,可见父亲提到的那种“舍我其谁”的Sef-esteem,我在总是“自我感觉良好”的美国人面前是多少有了一点的,不然哪来以“貌”取“衣”之细节?
  但是,内心有Sefesteem,与敢不敢公开肯定自己,敢不敢投自己一票?常常是两回事情。前者是内心的自我肯定,后者是公开的自我评价和自我肯定。前者是后者的内在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外在表现。
  YOrk学院有一项政策规定,任何一门新课在第一学期都是临时的或者实验性质的。上完第一学期后,如果想要列为固定课程,必须经过几个步骤:
  第一是由授课的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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