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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美国人:殖民地历程-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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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bird(猫鸣鸟)、muskrat(麝香鼠)、gartersnake(吊花蛇)和 groundhog 
  (土拨鼠),而美洲的特殊生活,又形成了与之相应的词汇,如 backwoods 
  (森林地带)、baskstreet(穷街)、backIOg(巨木)、backcountry(偏 
  僻之乡)。同时,一些较老的英语词汇被赋予新的含意,应用于说明美洲地 
  貌,如 bluff(陡岸)、cliff(峭壁)、neck(隘口)、bottoms(河边低 
  地)、pond(池塘)和 creek(支流)。这样构成的某些新词,已经隐约地 
  显现出后来在十九世纪前期出现的词语变得十分庞杂、词意错综和浓重的趋 
  势。但在革命之前,英语在美洲获得的唯一引人注目的特点,就是它的一致 
  性。 
  就说“美国用词”这个词本身——意为在美国形成或主要在美国使用的 
  表达法——还是由威瑟斯庞在 1781 年首次使用后,才为人所闻。很奇怪, 
  在这以前这个词几乎没有存在的必要。那些刺耳、放肆的词汇,那些在开拓 
  疆界和西部荒原的进程中产生的“喧嚣放纵的”(这个词由戴维·克罗克特 
  首先使用)的行话隐语,以及政客们在国庆演说中使用的花哨俗丽和夸夸其 
  谈的词语——这一切看来如此具有美国特色——不是来自十八世纪,而是未 
  自十九世纪。从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德语和依地语借用的词汇和自 
  由地创造的商业闲词(从柯达到桑福赖)①,也均源千十九和二十世纪的美 
  国生活——大量移民涌入美国、工业化、大规模生产、大城市中各民族移民 
  的混合,以及广告、全国性杂志、电台广播和电视的兴起。英语的用词开始 
  带有美国特色,至少是《独立宣言》发表半世纪后的事。伊丽莎白时代英国 
  那种豪迈开朗、充满活力、丰富多采和冒险进取的精神,在十九世纪的美国 
  精神中找到了对应物;这两个时代的开拓进取精神,都表现在语言的朝气蓬 
  勃、富于创造性和实验主义精神。克拉普指出:“美国英语所具有的伊丽莎 



① 柯达(Kodak):伊斯曼·柯达公司制造的摄影器材的商标名,亦指小型照相机或用小型照相机伯的照 

片。桑福赖(Sanforized):源出商标名,指织物经机械防缩处理,残余缩水率在百分之一以内,——译 

者 

白时代特征,不是一种继承,而是美国土地上的一种发展。” 
在整个殖民地时期,美洲语言一直是保守的,恪守着一个愈益统一的标 
准。非英语的其他民族的移民,一般说来,很快就被同化。例如,在 1685 
年南特法令被废除后来到美洲寻求避难的法国胡格诺派教徒,很快就被同化 
了。十七世纪大量迁往美洲(有时一地居民整个迁移)、定居在宾夕法尼亚 
和弗吉尼亚谷地的德国移民,有的保留了一种稍有变化的德语,在他们自己 
人当中使用。但是,他们的语言对美国英语的影响极其微弱。由于较高的社 
会阶层已经使用着美洲的语言,那些期望在社会阶梯上逐步高升的新来移民 
便感到完全有必要学会社会通用的语言。这些作了父母的移民说着“结结巴 
巴的英语”,由此表现了他们自己对使用一种共同语言的意愿,并表达了希 
望他们的孩子将来也能出人头地、平步青云的愿望。 


42.寻求标准 


当十八世纪的北美文人们意识到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语言时,他们立即 
对英国的标准语言表现出超乎寻常的热情。也许,这是一种殖民地特有的现 
象——对自己的新文化尚无十足信心的人们,力图显示自己能比母国的人民 
更加得体,以此使自己放心。他们很像偶尔进城的乡间哥儿,往往装饰打扮 
得过了头。殖民地人民的心理状态,产生了他们则语言的特殊态度,这种态 
度至今仍影响着每个美国学童的生活,规定着美国人说话的口音。 
在这一方面,就像在许多其他方面一样,本杰明·富兰克林又充当了美 
洲殖民地的发言人。虽然富兰克林毫不犹豫地设计了一些表面的语言创新, 
但在实质上他坚持那语言古老的传统精神;这一事实,象征着殖民地文化内 
在的紧张状态。他那未完成的《新字母表和拼写改革方案》(1768 年), 
拟将 C、w、y 和 j 当作不必要的字母舍弃,同时加入六个新字母。就其复杂 
程度来说,这个方案和大多数简化的拼写系统并没有什么两样。富兰克林只 
在写给他的“亲爱的朋友”玛丽·史蒂文森的一封合情脉脉的信中,力主推 
行他的方案。不过,他的明智和通达,一定很快就使他同意玛丽的观点:这 
样的变革“不仅困难重重,不便之处也大多”。不管富兰克林在对拼写进行 
修残补缺方面有多大的兴趣,他在自己的写作中却从未显露出任何改变公认 
的艾迪生写作风格的愿望。他尊崇传统的英国语言,就像他尊崇英国人的传 
统权利一样。 
富兰克林后米成了美国英语纯洁主义的始祖。十八世纪被称为英语历史 
上的学究时代,而在众多其他方面表现出堪称楷模的讲求实际和富于探索精 
神的富兰克林,在语言问题上竟也极为墨守成规,这使人乍一看去不免吃惊。 
他曾向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赠送一本自己写的关于加拿大和瓜德罗普的小 
册子,休漠在回信中对他的遣词用字提出了一些批评,他对此欣然同意。他 
在表示接受休漠对他使用 pejorate,colonize 和 unshakable 等新词的反对 
意见时(1760 年 9 月 27 日)说:“我应当承认,在我们已经有了具有充分 
表达力的词语的情况下再生造新的词汇,一般他说是不对的,因为它有可能 
使语言蜕变。”富兰克林确实也设想过,要是英语能像德语那样,允许用普 
通词来构筑具有新意的复合词,就可能更方便一些。“但是,”富兰克林保 
证说,“我和你一样希望,我们在美洲将始终如一地以英国最佳的英语作为 
标准,而且我相信这一定会如愿以偿。我向你担保,当我想到一两个世纪后, 

  一位出色的英语写作者的读者(如果我能这样称呼的话)将因我们殖民地英 
  国移民的增加而增加时,我总是由衷地感到欣喜。” 
  在追求真正的英国英语方面,富兰克林从未有所动摇。将近三十年以后 
  (1789 年 12 月 26 日),在他写给诺亚·韦怕斯 特的著名信件中(感谢他 
  题献《英国语言论文集》),富兰克林也许多少带点讽刺意味地为韦伯斯特 
  喝采,称赞他“在语言的表达法和发音方面。以及在纠正好几个州在这两方 
  面常犯的普遍性错误方面,为维护我们语言的纯洁性所表现的热情”。他接 
  着提请韦伯斯特注意某些“错误”,希望“在将来你发表的大作中,能对此 
  加上不宜使用的记号”。富兰克林特别反对的儿种用法是:improve(将它 
  作“利用”解);将 notice 和 advocate 这两个名词当动词来用;而“最 
  最古怪和令人厌恶的”,是把 progress 当作动词!①这封信件所议论的内 
  容,很少有什么东西是以咬文嚼字著称的约翰逊博士②本人所不可能写出来 
  的;它饱蕴着学究时代的气息。 
  我们有时会忘记富兰克林在语言运用上遵循旧俗和力求“纯正”的榜样 
  有着巨大的影响。正如约翰·皮克林在 1816 年解释的那样,富兰克林所以 
  在美国作家中间享有很高的声誉,原因之一在于“富兰克林是美国极少有的 
  几位写作风格符合英国评论家口味的作家之一。”写作者们从富兰克林的成 
  功中得出了一般性的教益:要写出好的文字,就必须墨守保险的英国程式。 
  亨利·卡伯特·洛奇俏皮地指出,直到十九世纪开始后许多年,“试图跨入 
  文学生涯的美国人,他所迈出的第一步,就是装得像个英国人,以便获得— 
  —不是来自英国人的,而是来自本国同胞的——赞许。” 
  在十八世纪后期,当美利坚人谈到美洲语言的特点时,目的几乎毫无例 
  外地都是为了净化语言,给它们打上“不宜使用的记号”(富兰克林语)。 
  例如,约翰·威瑟斯庞牧师在他的文集《占卜者》(1781 年)中,热心于 
  语言的“纯洁和完美”。按照他的观点,美国在实现语言一致化方面形成的 
  压力,即所有阶级的人们使用一种共同的语言,实际上危及语言的“纯洁”, 
  因为一个社会阶级或一个地区的人所使用的粗词俗语,很快就污染了每一个 
  人的言语,甚至“学者和官员”也不能幸兔。 


  语言使用不当的第四种类型,是地方性的短语或词语。我这里指的是流行于一个地区、而不包 

  括别的地区的粗俗语。这在英国要比美国多得多。从全国整个人口来看,许许多多的平民百姓 

  从来不曾远离他们出生和生长的乡土。因此,各地都有许多地方性的特征,不仅在语词方面, 

  而且表现在乡音、服饰、举止等方面;不仅郡与郡之间是这样,一个郡的不同市镇之间也是这 

  样…… 



  但是,如果说英国的地方粗俗语大大多于美国的话,那么正是由于这个道理,有教养的人士和 

  学者们沾染上这些语言恶习的危险也小得多。这星确实包含着这样的含意:一个地方性短语只 

  会在它的流行地区被当地的居民或乡民所用。然而我认为,地方粗俗语在我们这里比在欧洲更 

  容易进入上层人士的言谈之中。 




① imprOve 原意“改善”,作“利用”解,被认为偏离了原意,notice(告示)和 advocate(主张)当时 

只作名词,而 progress(进步)只能作名词。——译者 

② 塞谬尔·约翰逊(SamueIJohnson,1709—1784 年)。英国作家,文学批评家。曾创办《漫游者杂志》, 

编纂第一部《莱语词典》,编注《莎士比亚戏剧集》。——译者 

  这种对于“更为纯洁的”英语的探求(在大多数情况下,简直意味着比英国 
  英语更英国化),甚至在进入十九世纪以后,还缠绕着研究这方面问题的写 
  作者。据门肯估计,从革命时期开始到 1800 年期间收进英语的美国用语, 
  多于从最早的殖民时期到西进运动之间的任何时期。部分地是由于出现了这 
  股语言创新的浪潮,美国的语言纯洁主义者加紧了他们的努力。约翰·皮克 
  林在 1816 年警告说:“偏离英国标准的例子是如此之多,我们的学者们应 
  当不失时机地努力恢复它的纯洁,避免进一步的败坏和讹用。” 
  在恢复一种较为纯洁的英语的倡导者中间,竞有美国语言民族主义的最 
  高典范诺亚·韦伯斯特。如果说在他的著作中贯穿着什么始终如一的主旨的 
  话,那就是纯化美国的语言。他希望通过将美国语言恢复到英国“最好”时 
  期的“最好”语言水准,来实现这个目标,韦伯斯特仅三十一岁时,就发表 
  了《英国语言论文集》(1789 年),充分陈述了他的主张,其中表述了关 
  于每一种语言都在某一时代达到巅峰的理论(这一理论,他在 1806 年以前 
  没有作过实质性的修正)。 


  当一种语言到达某一发展阶段时,它必然会停滞不前或走下坡路,因为科学的进展或者停止了, 

  或者变得十分缓慢、无足轻重,以致无法对语言的素质施加实际影响。这个发展阶段,就是一 

  个民族涌现出大批才华横溢、情趣高雅的第一流作家的时期。在英国,这个阶段始于伊丽莎白 

  女王时代,终于乔治二世统治时期。如果写作风格和语音能够固定下来,呈现安妮女工和她的 

  继任者统治时期的水准,那倒会是一大幸事。从那时以来,英国语言极少有什么改善;反之, 

  加里克在发音方面引入了无数讹误,而约翰逊、吉本和他们的模仿者则将写作风格弄得一团糟。 


  韦伯斯特在这里着意宣扬的不是一种新的美国语言的无比优越,而是鼓 
  吹这里有恢复“纯粹的英国语言”的极好机会。他认为,真正危险的创新者, 
  是十八世纪后期的一些英国作家,美国人决不能学他们的坏样。那些对美国 
  英语说三道四、横加指责的英国批评家只是暴露了他们自己的无知。 


  当我审视一下语言,将这个国家的自耕农的语言习惯同莎士比亚和艾迪生的风格作一比较时, 

  我不得不断言,美国人民、特别是英国人的后裔讲的英语,是当今世界最为纯正的。他们的语 

  言中几乎没有夹杂任何外来方言,即自乔史以来英国最好的作家们所没有用过的词语。他们保 

  留了一些作家们不再使用的过时的词语,原因大致也不过是摆摆样子,因为那些替代的用词并 

  不见得更加悦耳动听,或表现力更丰富些。在许多情况下,他们倒是保留了正确的词语,而那 

  些自命不凡的文人雅士们,则臆造了非常不确切的、甚至十分荒唐的词语。 


  韦伯斯特甚至以这样的保守方式为他的拼写改革辩护。当有人指责他仅 
  仅为了简化就别出心裁时,他毫不相让。他在 1809 年写道:“在我拼写的 
  词汇与目前的通用拼法稍有不同的极少例子中,我并没有作什么创新,而是 
  屏弃了创新。当我写 lether,fether 和 moldo①时,我所做的只是使这些词 
  回复到原先的标准,即在我们最早的英语书籍中所用的形式。”他探索着“原 
  始词源正字法”,希望这一标准,以及写作风格的净化,会“将语言恢复到 



① 这些伺的标准拼法应是 feattier(羽毛)、leather(皮革)和 mould(士丘)。韦伯斯特曾试图根据发音 

来改变拼写,并在一定惺度上为公众所接受。——译者 

  过去年代的纯洁”。在语音方面也是一样。韦伯斯特在近二十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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