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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文化模式-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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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时期,在这期间,青春期的冲突并不表现出来。因此,青春期可能不仅未经任何仪式地在文化上被忽视了,而且可能在这个孩子的情感生活和村人对她的态度中,也毫无重要性可言。
战争是一种文化即可使用也可不使用的另一个社会主题。战事频繁之地,它可能有着对立的目标,与国家有关的不同组织以及不同的制裁方式。象在阿兹蒂克人中那样,战争就可能是抓获俘虏作为宗教祭物的一种途径。由于西班牙人开始屠杀战俘,因此根据阿兹蒂克人的标准,他们已破坏了这种游戏的规则。阿兹蒂克人在绝望沮丧中退却了,科尔特斯以胜利者姿态走进了首都。
从我们的观点看,世界上不同地区,对战争甚至还有更古怪离奇的见解。出于我们的目地,论述一下那些在社会团体间从未发生过有组织的相互屠杀的地区就够了。我们只有熟悉战争,才会比较容易地理解这种状况,即在部落与部落的交往中,战争与和平状态总会交替出现。是的,这一观点遍布世界各地。但在一方面,对有些民族来讲,他们根本不可能想象和平状态的可能性,在他们的观念中,和平简直等于把敌人纳入人类范畴,依照他们的定义,虽然被排斥的部落可能与他们的种族和文化相同,但他们仍不能算人。
另一方面,对某一民族来说,要想象一种战争状态的可能性,也恰是不可能的。拉斯缪深谈到了一位爱斯基摩人对他关于我们风俗的解释感到的那种茫然。爱斯基摩人最善理解杀人行为。如果他碍了你的事,你估计一下自己力量的大小,如果能稳操胜算,你就杀掉他。如果你是强大的,社会就不会惩罚你。但有关一爱斯基摩村落摆开阵势与另一爱斯基摩村落开战,或部落间开战,或者甚至另外村子在伏击战中的公平竞斗等观念,对他们而言,不过是海外奇谈。所有屠杀都是一回事,不象我们要加以区分:一种值得称赞,另一种则是可处死的罪过。
我曾试图与加洲的密辛印第安人谈论战争,但未能如愿,他们对战争的误解深不可测。在他们文化中,根本无这种思想存在的基础,而且他们对解答战争问题的尝试,把我们能以道德热情为之献身的伟大战争贬低到弄堂里骂街的水平。他们恰好没有能够区别这二者的文化模式。
即使战争在我们的文明中具有重要地位,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战争是一种自私的特质。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混乱局面中,所有对战争能培养勇气,利他主义如精神价值进行解释的种种论调,能散布了一个虚伪、令人生厌的声调。我们文明中的战争,是人们能够了解文化的选择性特质的发展可能会达到的那种毁灭性程度的最好例证。如果我们为战争辩护,那是由于各民族总是要为他们自己所拥有的那种特质而辩解,而不是因为战争要承受人们对它功过的客观审查。
战争不是孤立的事件。从世界各地和文化综合体的各个层次看,要对夜郎自大和最终常常是某一文化特质的利己主义的精心构造作出解释,还是可能的。举例讲,诸如在饮食、或婚配规则中传统习惯与生物内驱力相冲突的那些情形方面,这就极为清楚。从人类学者,社会组织具有某种相当专门的意义,这种意义在所有人类社会都一致强调亲属禁止通婚方面得到了表现。还没有哪个已知的民族把一切女人都视为可以通婚的配偶。正如经常假设的那样,这并不是在竭力禁止我们所理解的近亲繁殖,因为在世界大多数地区,正是自己的表妹(常是舅舅的女儿),乃自己命定的配偶。这种禁令所指的亲属关系在不同的民族中是完全不同的,但一切人类社会在设定限制方面则是相似的。在文化中,没有什么人类的观念比乱伦观念得到了更持久,更复杂的精心建构。乱伦团体在部落中常常是最为重要的单位,每个人在与其他人的关系中的义务,都由他们在团体中的相对地位而定。团体只是作为宗教仪式中和经济交换循环中的单位而发挥作用,不过,要夸大它们在社会历史中的重要作用也是不可能的。
一些地方以适度的方式掌握乱伦禁忌,尽管有许多限制,但仍有相当数量的妇女可供一个男性迎娶。在另外一些地方,禁忌偶像被某种社会虚构扩及到共同的祖先,因此,配偶的选择就必然受到了严格限制。在所使用的亲属关系术语中,这种社会虚构得到了毫不含糊的表现。有一种术语与我们的术语含义不同,它不是象我们用区别父亲与叔伯、兄弟与堂兄弟以划分直系与旁系,而是意味着“我父亲一辈团体(亲属关系、地域关系等)中的人”,它不是区划直系与旁系,只是做出了一些令我们陌生的其它区别。澳大利亚东部的一些部落就使用这种所谓亲属关系分类系统的极端形式。那些被他们称为兄弟、姐妹者,就是他们认为与其有亲属关系的同代人,那里没有堂兄弟姐妹或与此类关系相符的任何范畴;与某人同代的所有亲属就都是他的兄弟姐妹。
这类判定亲属关系的方式,在世界各地并不罕见;但澳大利亚却对与姐妹通婚有着一种空前的恐惧,从而发展了一套无与伦比的异族通婚限制。所以,具有那种极端亲属关系分类体系的库尔奈人在同其“姐妹”发生性关系方面也具有澳大利亚式的厌恶感,其实,所谓“姐妹”不过是与他们稍有联系的同代妇女而已。此外,库尔奈人在择偶时,还有严格的地域规定。有时,在构成某个部落的15或16个地区中的两个地区之间,必须交换妇女,并且不得在任何其他团体中获得配偶。有时,由二、三个地区组成的团体可与其他二、三个地区交换妇女。更有甚者,如在整个澳大利亚那样,老人是一个特权群体,他们的特权还可以使他们娶一个年轻而富有魅力的姑娘。当然,这些规定的结果便是,在所有必须根据绝对规则为青年男子提供妻子的地方团体中,没有哪个姑娘不受这些禁忌的影响。要么,她因对方母亲的关系而成了他的“姐妹”中的一个,或者,她已为一老年男子买定,要么出于某种次要理由而被禁止嫁给他。
这种情况并未使库尔奈人重新制定他们的异族通婚规定。他们以暴力的方式坚持它们。因而,通常得以结婚的唯一方式是公然反抗戒律。他们私奔、逃之夭夭。村人一旦得知有人私奔的消息,马上开始追捕,私奔者如被抓回,都将遭到杀戮。所有追捕者可能都是通过私奔这一方式结婚的,但这一点无关紧要。因为道德义愤日渐高涨,然而,那儿有一个岛屿,它在传统上被视为是一个安全避难所;私奔的一对如能到达那里,并一直坚持到孩子出生;虽然他们还会再受鞭挞,但他们却可以为自己辩护,抗争。在他们经历夹击刑和鞭打后,他们就取得了这个部落的已婚人的地位。
库尔奈人面临的文化两难境况十分典型。他们扩大行为的某一特殊方面并使之复杂化,直到把它变成一种社会责任为止。他们要么必须改变它,要么以诡计躲避它。他们采用了这种诡计,他们避免了灭亡,而且他们毫不修正地坚持他们的伦理。这种对待风俗的方式在文明的进步中丝毫未损。我们文明中较老的那代人也同样维护一夫一妻制,且同时又支持卖淫,而且对一夫一妻制的赞颂从未象花街柳巷盛行时那么热烈。各个社会从来都是为其所宠爱的传统形式辩护。当这些特征失去了控制,某种补充行为形式被吸收进来时,人们就会速迅地对传统形式说上些空洞的好话,就好象这种补充行为并不存在一般。
对人类文化形式的这种鸟瞰式考察,可澄清几种常见的误解。首先,建于由环境或由人类自然需要所提供的暗示之上的人类文化制度,并不象我们易于想象的样那与原始冲动保持着密切联系。事实上,这些暗示不过是粗略的描写,仅是些简单明了的事实的清单。它们是微弱的潜能,产生于它们周围的那种复杂建构是被许多相反的考虑所驱使的,战争不是好斗本能的表现。好斗在人类的本能中只是十分渺小的一种暗示,以致在部落内部关系学中,可能根本得不到表现。当它被制度化时,它所采取的形式更多的是遵循其他的思维习惯,而不是原始冲动中所暗示的习惯。好斗只是对风俗之球的接触,即一种可以加以抑制的接触。
这样一种文化进程现,要求我们对许多维持我们传统制度的流行论点加以改变。这些论点通常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即没有这些特殊的传统形式,人类就不能发生作用。甚至极特殊的特质,如在我们特殊财产所有制下产生的特殊的经济内驱力形式,也要接受这种确证。这是一种值得注意的特殊动机,而且有证据可以表明,甚至在我们这一代,它也正被强烈地改造。不管怎样,我们都不能用讨论这个问题的方式而将其混淆,似乎它只是一个生物生存价值的问题。自立是我们的文明所重视的一种动机。如果我们经济结构的改变,使这一动机不再会象在拓荒和膨胀的工业主义时代那时那般有力了,那么,就会出现许多适合于一个变化了的经济结构的动机。每一文化,每个时代,都只能对大量可能性中的极少数加以利用。变化可能会是令人不安的,且会造成巨大损失,但这只是由于变化自身的困难,而不是由于这样的事实,即我们的时代和我们的国家发现了一个能够指导人类生活的动机。我们必须记住,尽管困难重重,变化仍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对风俗的改变,哪怕是微小的改变所表现出来的忧虑,常常是完全错误的。与任何人类权威曾有的改变文明的愿望和想象力相比,文明本身的改变可能要更为彻底,而且仍然是完全切实可行的。今天,引起众多谴责的细小变化,如离婚的增多,城市的日益世俗化,男女爱抚会的盛行,以及诸如此类的种种变化,可以很易地被稍稍一不同的文化模式所吸收。它们一旦成为贯例,它们就会被赋予与其他时代的旧模式所具有同样丰富的内容、同等的重要性和价值。
事物的真相毋宁是,在文化的单一性或复杂性的每一层面上,可能的人类制度和动机都多得不可计数,而且人类的明智正表现在对这些现象的差异采取一种极为宽容的态度。没有人能完全参与一种文化,除非他一直是根据该文化形式受到培养并生活其中,但他却能够把他在自己的文化中所意识到的外来文化参与的意义同样赋予其他的文化。
文化差异不仅是各社会能够毫不费力地精化或拒绝生活的各个方面的结果,它更主要是文化特质的复杂交织所导致的结果。正如我们刚说过的那样,任何传统制度的最终形式,都远远超过了原始的人类冲动。从很大程度上讲,这种最终形式取决于该特质与源于不同经验领域的其他种种特质的交融方式。
一种具有普遍性的性质可能充满着某一民族的宗教信仰并作为他们宗教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发挥作用。在另一地区,它可能完全是一个经济转让的问题,从而成了他们金融结构的一个方面。其可能性无穷无尽,其调节作用也常是千奇百怪。这种特质的本质,依照构成它的要素而在不同的地区完全不同。
弄清这个过程对我们自身至为重要,否则,我们就很易误入峻途,而把地方特质交融的结果概括为一种社会规律,或把它们的结合当作一种普遍现象。欧洲造型艺术的全盛时期乃是宗教动机驱使的结果。艺术把世俗之物描绘或装饰成宗教景象和教义;而宗教则是那个时代世界观中的根本成份。如果中世纪的艺术只是纯粹的装饰品,而且不把世俗事物涂上宗教色彩,那么,现代欧洲美学就会完全两样。
作为历史,艺术的巨大发展常常明显地与宗教动机和实践相分离。既使在两者都高度发展的地区,艺术也可能完全独立于宗教之外。在美国西南部的普韦布洛印第安人中,陶器与纺织品中的艺术形式博得了所有其他文化的艺术家的敬意,但他们的祭司携带的或安放在祭坛上的圣钵,却是低劣的,装饰粗糙,不成风格。众所周知,一些博物馆将西南部的宗教性物品拒之门外,因为它们远远低于传统的工艺标准。祖尼印等安人说:“我们必须在那放上一只青蛙,”意为宗教的急需使人们根本顾不上艺术上的需要。这种宗教与艺术之间的分离不是普韦布洛人的唯一特征。南美、西伯利亚一些部落也是如此,尽管他们造成宗教与艺术分离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在宗教仪式中,他们不使用他们的艺术技巧。因而,我们不能象老一代艺术批评家有时做的那样:在一个重要的地方题材——宗教中去探寻艺术之源,而更需要探索艺术与宗教能够相互渗透的程度,以及这种融合对艺术和宗教所造成的后果。
不同经验领域的这种相互渗透,以及对艺术与宗教带来的变化,能够从生活的各个方面,如经济活动、性关系、民间传说、物质文化以及宗教中表现出来。这一过程可由北美印第安人中流传甚广的宗教特征之一加以说明,在北美大陆的每一文化区,除西南部的普韦布洛人外,人们都能够在梦境或幻象中得到超自然力。根据他们的信念,生活中的成功是由于个人与超自然的接触。每个人的幻象都会给他以终身的力量,而且.在一些部落中,通过进一步寻求幻象,他就能够时时更新他自己与神灵的关系。无论见到什么,一只动物或一颗星星,一种植物或一种超自然物,都把它作为个人的保护伞而加以接受,并且需要时就能立即召唤它。人有为他想象中的守护神奉献祭物、履行各种义务的职责。作为报答,神灵赐给他在幻象中允诺于他的特殊力量。
在北美各大地区,这种守护神情结,依照它与其密切相关的其他文化特质而呈不同形式。在不列颠哥伦比亚高原,它与我们已谈及的青春期仪式结合在一起。这些部落中的少男少女,在青春期都要进入山中,进行神奇的训练。在太平洋沿岸,青春期仪式传播尤广,而且在这个地区的许多地方,它们都与守护神习俗完全不同,但在不列颠哥伦比亚,它们则是融为一体的。男孩子那种神奇的青春期训练的顶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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