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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大宋纨绔-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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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端在后边对着那只还剩大半个的烤鸭摇头笑着说道:“这家伙真是,到哪里都不会忘记浪费粮食,污染环境,真是没救了!”
    而就在此时,忽见方腊走了过来。他虽然没有和曹家签订卖身契,却也已算是曹家的帮工了,是以能够自由进出曹府。
    看见曹端正在那里傻笑,方腊走了过来,低声说道:“大哥,小妹听说大哥就要远行了,想起上次答应了大哥的素餐还一直没有请呢,就让我来请大哥今天中午务必去我们家吃饭。”
    曹端假惺惺地说道:“这个,不好麻烦小妹了吧,上次我是开玩笑的,不必当真。”
    方腊说道:“那怎么行,大丈夫言出必践,岂能无信。再说了,大哥你救了她两次性命,又给了我找了这么一份好活计,谢你一谢,也是应该的。”
    曹端笑道:“自家兄弟,说什么谢不谢的,多见外啊。再说了,我这人一向是助人为乐的,你请我,倒显得我好像是为了回报才救人一样。说真的,你妹妹的厨艺――”
    方腊和他接触久了,自然也知道他说话的秉性,也不打话,抓起他的右手便向前而去。
    来到方家,就见正堂的桌子上一个笼子里,一只小白兔正在津津有味地啃食着青菜。曹端见了,忙走过去向它挥挥手,道:“嗨,兔兄,别来无恙啊!”
    那小兔子见到救命恩人,丝毫没有给面子,一边连连后退,一边将头转向一边。
    曹端丢了个脸,不由骂道:“难怪人家说救妖救鬼莫救畜生,真是一点也没错,要不是我辛辛苦苦从山上把你救下来,你能有今天?可惜我的五两银子了,就是扔水里,也能听个响啊,砸给你这畜生――”
    “大哥,你来了!”曹端正待继续喝骂,就听一个娇柔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他回头一看,就见方百花正俏生生地站在那里,眼波流转,倾注在曹端身上,流露出似喜似悲的神情。
    她今天穿的又和往日的轻松自然不同,头上梳了一个朝天髻,发间还插了一枝牡丹珠花。上身穿了一件水蓝的窄袖短衣,外面是一件粉红的双龙戏珠小褙子,下身是一条和上身一样颜色的石榴裙。
    曹端见了,不由“嘿嘿”笑道:“百花妹子今日穿新衣服了,不错,很合身,很漂亮啊!”
    方百花顿时脸上染朱墨,似怨似嗔地说道:“上次穿过这身衣服,大哥忘了?”
    曹端这才想起这次她去茶庄告诉自己小兔子痊愈的时候,可不就是穿的这身衣服吗?他不由暗怪自己多嘴易错,忙掩饰地说道:“怎么不记得,只是这次看起来又有一种特别的韵味,我还以为是另外一件呢!”
    方百花并不知道他所说的“特别的韵味”是什么,她羞涩地笑道:“大哥在这里和我哥哥聊着,菜一下子就好了!”说着,她转身进入了厨间。
    曹端这才发现旁边还有一个方腊在,不由按怪他不晓事,就这样傻呆呆地自顾坐在那里,若是朱松在,早就出言帮衬了,害他差点丢丑。
    过了一顿饭功夫,菜便流水介开始端了上来。说是素宴,果然名不虚传,端上来的所有菜都是清炒菜:主菜中只加了一点缀菜,绝不见一丝肉色。什么炒青菜啊,炒豆腐啊,炒春笋啊,炒豆芽菜啊,反正这季节能见到的素菜都差不多上齐了。
    最后,方百花又端了一壶酒上来,说道:“大哥,这是我亲手酿的米酒,虽说比不上你日常喝的名酒精贵,但请你也不要嫌弃!”
    方腊在旁边急道:“妹子,这可是最后一壶了,你不知道这个人的酒量,这一壶米酒还不够他开胃的,你怎么能全部端上来了,以后让我――”
    方百花道:“你要喝,日后只要你在外边好生做事,不打架生事,我自然酿给你吃!”
    曹端见方腊如此着意这壶酒,知道必然差不到哪里去,当下也不客气,整壶接了过去,盗了满满一碗,道:“今日就尝尝百花妹子的手艺。”
    当下,他就在四只眼睛巴巴的注视之下将头凑近弯沿,轻轻地吮了一口。这回,他真心实意地叫了一声:“好酒!”
    这酒入口香甜,酒味极淡,入腹之后,腹中才有一股甜丝丝的热情缓缓地向上涌来,令人感觉十分舒爽。
    他不由笑道:“妹子的酒酿的这么好,这菜必然也是差不了的了!”
    于是,他夹了一片青菜送入口中,咀嚼两下,不由又喊了一声“好!”。
    方百花见了,脸上不近露出浓浓的喜色,倒是方腊一脸不忿,暗忖道:“菜是好菜,不过让你连吃个上十年这样没有荤腥的‘好’菜,你要是还能叫出好来,我就服了你了!可惜我的酒啊,这是整个席间我唯一还能吃的下的好东西啊!”
    酒足饭饱之后,曹端起身告辞,忽见方百花取了一个小玉像塞到他的手上,道:“大哥,这是一个大光明尊像,你出门在外,带上它可以驱邪避魔,逢凶化吉。”
    曹端暗忖:“这明尊像灵验不灵验还另说,即使灵验,我又不是你们摩尼教的,不拜什么明尊,它会保佑我?”不过,他看见方百花那殷切的样子,到了嘴边的拒绝之词顿时说不上来。
    他细细翻着这个小小的明尊,忽然差点笑出声来,原来这明尊一身儒衫,头上还戴了一顶“东坡巾”,像极了画上看见过的苏轼、陆游等人的样子。
    “这明尊不是波斯人吗?记得看《倚天屠龙记》里面,明教的总坛好像是在波斯的啊。难不成这明尊乃是偷渡到波斯的汉人?”想到这个可能,他不由心下大汗。
第25章 惜别
    曹端辞别方家兄妹,回到曹家,便见马富贵和久违的朱松都已经候在那里了。他不由大奇,向朱松道:“我说老二啊,你老子不是将你禁足了吗?怎么出来的?放风时间到了?”
    朱松笑道:“方才老三去我家找我,正好被我家老爷子见到了,他老人家听说你要去汴京,可高兴坏了――”
    曹端不悦道:“不会吧,我有那么差劲吗?你老子怎么说也是一方父母,怎么能这样轻易诽谤一个良民的名声呢?这实在太――亏我上次还为了你们家的事情绞尽脑汁,就差春蚕丝尽,蜡炬泪干了,没有想到你父亲竟然把我看成遗祸地方的太保了,真真岂有此理!”
    朱松笑道:“大哥误会了,我父亲所高兴的,并不是你的离去,而是因为春闱降至,小弟最近正拟上京赶考呢,可巧大哥正要进京,咱们正好同行啊!”
    曹端听了,道:“原来如此,我说怎么说我这样一个‘五讲四美’的良民怎么会这样声名狼藉呢!咦,你父亲怎么会放心让你随我进京呢?须知我这也是第一次进京啊!”
    朱松怯生生地说道:“有一句话,是我父亲说的,大哥听了也不要生气啊!他说,这个曹小乙,可以和他同行,不可和他同戏。”
    曹端惑道:“什么意思,你们父子两进士,说话怎么都这么唧唧歪歪的,一点也不爽快!”
    朱松赧然道:“大哥,小弟还不是进士呢。”
    曹端道:“再过一个多月不就是了,哪里那么多废话,说重点!”
    朱松道:“我父亲的意思是说,出门尽可放心跟着大哥,绝不至于吃亏,而玩乐嘛――”
    曹端道:“我明白了,意思不就是说好孩子跟着我日子长了,也会变坏吗?既然如此,那也好,今晚大家要去望月楼吃送别酒,我看,就你出钱吧,反正你这一路上也要麻烦我照顾,吃你一顿酒不算过分吧!”
    马富贵听了,连忙鼓噪称好。原来,他方才出去的时候,已经找了一群狐朋狗友,大家本来说好平分酒钱的,如今见竟然天上掉下一个垫背的,不由喜出望外。
    当天晚上,望月楼的包间里,曹端交代好了走后“通天社”的事宜之后,便开始和大家斛筹交错杯来盏往,不一会就喝得酩酊大醉。恍惚间,仿佛自己的身体在移动,然后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次日早上,一觉醒来,曹端仍然感觉脑袋还在隐隐作痛,仿似要裂开一般。挣开眼睛一看,便见孙老安人正坐在自己的床前,眼中满布血丝。见到曹端醒来,她不由喜道:“快起来盥洗一下,喝点醒酒的姜汤吧。”
    曹端坐了起来,正要穿衣,却被孙老安人拦住,道:“你喝了酒,身上哪有什么力气,还是让我来帮你穿衣吧。”说着,她不由分说地拿起曹端的衣服,一丝不苟地帮曹端穿上。曹端偶一偏头的时候,正瞥见她在偷偷地逝去眼角的泪花,不由心下也是恻然。
    曹端起来之后,便在孙老安人的注视之下喝了姜汤,又吃了点早食,正要坐下来,便听孙老安人说道:“走吧,一应行李都已经准备好了。现在就该动身了,趁着太阳尚未起来,还算凉爽的时候,正好多赶路。人家朱衙内一早就在咱们家外院候着了!”
    曹端不由愕然,若不是方才起床的时候,他捕捉到了孙老安人的真情流露,他真要怀疑自己的母亲是否真的留恋自己,爱惜自己。不过,他现在明白,孙老安人的冷漠都是装出来的,想来她也是怕自己被她的离情别绪所感染吧!
    于是,曹端便呆呆地说道:“那,母亲,儿子走了!”
    孙老安人声音有些颤抖地说道:“走吧,我今天身子有些不爽利,就不去送了!你一路保重,到了那边记得寄信回来便是!”
    曹端看见孙老安人眼中有泪光闪动,连忙一揖到底,猛然转身走出了大门。
    门外人声鼎沸,“通天社”的人虽然来了几个,但大多数都没有来,想是还在床上窝着呢,昨晚一场酒战实在并不轻松。
    而令曹端暗暗称奇的是,一向酒量一般的朱松却面色红润地站在那里,不时和旁边来送他的人说笑。他由于是赴京赶考,乃是光耀地方的事情,所以并没有多少伤感之情,脸上更多的反是踌躇满志的神情。
    而他那边来相送的人一个个身份都相当显目。当先一人便是本县县学的李学正,虽说朱松乃是在家中延请的西席单独用功的,但毕竟还是挂的县学的名。若是朱松能够高中进士,他也是脸上有光的。不过,人群中并没有看见知县相公,想来是因为身份的关系,不方便露面。
    见到曹端出来,朱松便向李学正作一个揖道:“学正放心,学生今番进京,必然雁塔题名,不披宫锦誓不回!”
    李老学正闻言大悦,道:“好好好,年纪轻轻,豪气干云,不愧为文美兄的子舍,当真是虎父无犬子!”
    于是,曹端、朱松和随曹端已经进京的云东一齐上马,头也不回地向前而去。
    三马弛出城外,曹端这才有机会问出方才的疑问:“哎,我说朱衙内,我记得你的酒量也一般啊,以往每次喝酒都是你先醉,怎么昨夜我醉成那样,你反倒象是没有什么事啊?”
    朱松“嘿嘿”笑道:“昨夜开席之前,我就曾悄悄地对他们说:‘你们若想灌醉我,也没有问题,只不过万一我醉里忘记付酒钱了,你们可别怪我!这望月楼的掌柜是个什么性情你们应该知道吧,被他缠上是什么滋味,你们应该听说过。反正他是不敢上我家要债的,而我本人呢,明日此时早就在百里之外了,你们就看着办吧!’。”
    曹端听得“哈哈”大笑,离别带来的愁绪立时烟消云散,道:“好好,有进步,我说老二,就凭你这一手,今年的经义科就不成问题了,至于诗赋科嘛,这一路上向大哥我学几招,也不会成问题的!”
    两人说笑几句,便策马扬鞭,加速而去。
    而就在此时,半山上的一处凉亭里,一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少女手上正抱着一只小白兔呆呆地看着几匹马离去的背影。待得人影终于消失不见,那少女才低下头来,向那小白兔道:“小白,你说他会忘记你吗?他会忘记我吗?”
第26章 花木兰故居
    曹端生就一副乐天的性子,离情别绪很快就被他抛在脑后,和另外两人逗笑如常,仿佛刚刚的离别和他完全无关一般。
    当天下午,三人来到黄山脚下。朱松抬眼看见山上云海缭绕,怪石嶙峋,一片片的松林顶天而立,不由心生向往,向曹端道:“大哥,反正咱们还有时间,不如就上山游玩一番如何?说不定小弟受到天地生灵之感染,诗才大兴,不久后的殿试,便由此雁塔题名,鳌头独占呢!”
    曹端啐道:“你以为这山川是灵芝、石菌之类奇药啊,还‘受到感染,诗才大发’呢!你若是良材,雕梁画栋自然没有问题;你若是朽木,怎么雕,还不是朽木?我真不明白你们这些读书人,说话做事总要拐弯抹角,贪玩图乐直说就是,何必找这么多牵强的借口?”
    云东听了,不由抿嘴而笑。而朱松假面具早被曹端无情地拆穿过多次了,闻言也不尴尬,笑道:“还是大哥知我!既然如此,大哥的意思――”
    曹端斩钉截铁地说道:“不去!这里是山,那里是山,到处都是山,有什么好看的?你没有听说过‘山里人看山,山山都一般。’吗?这黄山固然是天下胜境,不过咱们婺源毗邻黄山,山川风光也差不了多少,平日介怎么就没有听你说要游玩游玩啊?再说了,咱们大好男儿,应该以事业为重,大事未成,岂能耽于享乐呢?”
    朱松被他一番强词夺理的大道理说得一愣一愣的。他哪里知道,说起黄山,就是曹端一辈子的“痛”啊!当年若不是来黄山旅游,他也不会想到跑到临近的婺源去看看,不想到去婺源看看,就不会对那诡异的北宋古建筑群产生兴趣,不对那诡异的古建筑群产生兴趣,就不会半夜一个人偷偷钻进那神秘的房子……
    于是,三人继续策马扬鞭,向北而去。
    且说这一日来到亳州,曹端本待直穿而过,忽听朱松说道:“这亳州地界,倒也人杰地灵,远有一代奸雄曹阿满,近有女中须眉花木兰,一奸一忠,一逆一孝,倒也交相辉映。听说好人眼中的天空是蓝色的,就是不知道曹操眼中的天空是什么颜色的!”
    曹端早就知道曹操是亳州人,却不知道花木兰也是亳州人,不由兴趣大起。当下,他也顾不上纠正朱松对自己的本家魏武帝曹公的偏见,说道:“咱们去看看!”
    朱松早就想四处游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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