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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卧底记者-第52章

小说: 卧底记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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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的朋友来到通县时,已是夜晚11时许了,孙赶紧又用他的警官证开了房间。来人叫沈淑萍,是北戴河医院的一位医务人员,也是另一宗案件中的受害者,有关她的诉讼故事,在后面的有关章节中将作专门的介绍。沈姐这次来京又是为官司的事。每次来京,她都要来找我反映官司的进展情况。为了替她节约经费,我都想法帮她找住的地方。
在我和沈姐谈话时,孙恒俊显得很忙碌,进进出出,不停地用手机与家乡人通话。
也是这天夜里,孙趁我不备,偷偷从我的包里偷走了那份打印稿,那情景颇有点蒋干盗书的味道。



第十二章 我与灌云治安教导员的较量下岗女工的血泪控诉(6)

第二天,我因有事而离开,孙趁此机会与沈姐不停地套近乎。中午时分,他突然来电告诉我,他想到城里面去住,说这儿的宾馆档次太低,他夜晚睡不好。然后,劝沈姐一起赶往金台路的一家档次较高的招待所休息。
看到我没有表态,孙恒俊又在这家招待所里请求我们不要发稿,还说他愿意花钱消灾,并小心翼翼地询问我,秦雪他们家为告他花了多少钱。我早就了解到,孙的所作所为令李红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更使她和秦雪经济上遭受到巨大损失,事后孙根本就不肯赔偿一分钱。我决定“钓鱼”,并决定用早就与秦雪他们商量好的一番话来“钓”他,这既能多掌握此君的一份罪证,说不定又能促使孙对秦雪他们的损失进行一定的赔偿。我故意说道:他们家为了与你们打了这场官司花了20多万元,你们不早就说想用钱私了吗?为什么不赔人家钱?随后,我又说,你得把秦雪家的损失给他,我们再考虑其他的事。他听到我开口,当即兴奋地表示:愿意马上把钱交给我。我当即拒绝道:这是你们和当事人之间的事,你们当面交给当事人。
后来,孙说,局里让郝明军明军送钱过来。又说,他可以送我一部小车,让我高抬贵手,放他一马,以后他当了公安局长一定感谢我。
我把有关情况告诉了秦雪。他们要我多个心眼:这个孙恒俊不是一般的狡猾,更是个诡计多端的家伙。他这次来京的目的太明显了。
当天下午,孙恒俊哭丧着脸说:局领导说这笔钱不愿出,应由我本人出,可我没有这么多钱。石记者,你要相信我,我可真是被人诬告陷害的呀?请你一定要为我做主,不要发那篇稿子,让那几位记者一起帮帮我吧……说着,说着,他竟然扑嗵一声跪在我面前,声泪俱下地哀求我帮忙做秦雪家的工作,不要告他了,他可以赔偿一切损失,还说愿意送给我一部小车,送给我几十万元钱。当他从包里掏出一厚叠现金要求我收下时,被我婉言拒绝。
看到这样一位身材高大的男人跪倒在我的面前,我也被弄得手忙脚乱,我决定结束这场“游戏”。孙跪在我面前哭着向我请情的一幕正好被刚推门进来的沈姐看到。
见我的工作不好做,孙背着我竟又做起沈姐的工作来,他企图通过沈姐来说服我。以至不明真相的沈姐多次对我说:你就不要管这事了吧,看到他一个大男人哭哭啼啼的样子,我早就心软了……
我说:要是我真的收下他的钱,不发出那篇报道,我又怎么对得起那些信赖我的受害者呢?
就在沈姐办好事离京回家时,孙一副好客的样子,一定要打车送沈姐到北京站,后见沈姐坚决不同意,他就又将她送到了附近的一个地铁口。趁我不在,孙硬塞给沈姐几千元钱,但被沈姐婉言谢绝了。尽管如此,孙并不死心,最后还是趁沈姐下车之际,偷偷地又塞了1000元现金到沈姐的包里。当天夜里,沈姐回到北戴河家中后才发现。第二天,沈当即将那1000元钱通过邮局从北戴河寄给了灌云县公安局孙的单位,并把有关凭证保存了下来。这位善良的大姐直到这个时候才恍然大悟:孙恒俊这是在收买她,企图让她在我的面前帮他说话!她这才明白,这位在记者面前跪地求饶并痛哭流涕的治安大队教导员实在不是省油的灯。沈姐不由为我的安全担心起来:这家伙表面看起来是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没想到对待老百姓是这么心狠手辣,你可要小心啊!
是的,这个诡计多端而又心怀鬼胎的孙恒俊绝非等闲之辈,他既能在我的面前下跪作揖流鳄鱼眼泪,亦能转过身去从背后来一枪。其实,早在与这个孙恒俊刚见面的当天下午,我就发觉他经常对我说话进行偷偷录音,这个自以为聪明的家伙也许没想到,随身携带采访机的我当即也来了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将他要求我帮忙与中央党校为他找进修指标,帮助原公安局马局长说情,愿花100万元帮助老上级官复原职;他编造多种谎言中伤当事人秦雪一家是如何如何的坏、秦和调查他的市检察院的胡主任之间如何如何的有暧昧关系,以及现任的魏局长是如何不理他的“茬”而“排挤”他,他愿送记者小车和大笔钱,等等的原话,我都悄悄地进行了录音,以防他翻脸不认账。在他离京前,尽管他再三推托,我坚持扔下500元钱,以低他的招待费。
果然不出我的所料,孙恒俊见收买我不成,离京后立即变得判若两人,不但对我四处控告,还说他回去后,我曾多次打过他的手机要钱,云云。当他得知我将他进京企图行贿记者的丑行向连云港市检察院报告后,这家伙又赶紧炮制了一大堆所谓的事实与理由为自己辩护,并一口咬定是我为了向他索要钱财而叫他来京的,同时还诬称我企图敲诈勒索他……



第十二章 我与灌云治安教导员的较量打黑警察携枪进京上访(1)

其实,说起来,孙恒俊之所能如此长期嚣张,除了其身后有特殊的保护伞外,更与他工作和生活的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
灌云县公安局部分人员违法违纪知多少?这不仅躲避不了当地广大人民群众的眼睛,更避不开公安局内部多数的富有正义良知的公安干警。2002年秋,在耳闻目睹了自己供职的公安局有关人员在暴力取证案件的所作所为之后,灌云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刘金杭在沉思之余,撰写了一篇《刑讯逼供成风“爱民”传统丢尽——对干警刑讯逼供致伤少女案的调查与思考》文章。
正因为这篇文章,刘金杭得罪了原局长马文华、副局长廖某等人。2003年9月3日,他突然因为几年前的一宗案子,被灌云县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被判刑入狱6年,二审改判为5年6个月。一些知情的警官纷纷为他打抱不平说:这两个罪名根本站不住脚,只不过是人强加给他的。
对于灌云县公安局部分人员的行为极为愤慨并斗胆举报的,还有一位打黑刑警曹成军。
2004年2月22日上午,春寒料峭的京城正淅淅沥沥地飘洒着第一场春雨,在北京东城区某中央部门大门前,一位身材魁梧、身着警服、佩戴警徽的中年民警,正满面泪痕地跪在大门口,双手高举材料喊冤,在寒风冷雨中长跪不起。此事当即惊动了有关领导,一位负责人接见了这位两眼通红、神情憔悴的中年民警,并热情地为他端来了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水。了解到有关情况后,一位负责人紧紧地握着他的双手,安慰他说:“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一定会派专人查处,请您放心回去吧……”随后,这位神情憔悴的民警又手持材料来到国务院信访局、公安部等继续上访……这位跪地上访的中年民警就是曹成军。这已经是他数次进京上访了。早在2001年11月14日,他曾因揭露县公安局有关领导违法违纪行为而长期遭受到打击报复,并遭到黑社会追杀,在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他被迫携枪进京上访,并惊动公安部有关领导。 
曹成军今年48岁,灌云县公安局三级警督警衔,担任过灌云县公安局派出所城南警务区警长。他从警27年,一直工作在基层第一线,工作兢兢业业,廉洁奉公,先后查办各类刑事治安案件700余起,逮捕拘留人犯700余名,调解处置各种治安民事纠纷1万余起。在他工作过的地方,有着很好的口碑。 
作为一名打黑警察,曹成军对有关局领导的违法违纪情况了如指掌。他通过长时间的调查,掌握了当地许多大案要案背后的黑幕。但其中让原局长马文华等人大动肝火、从而几乎招致杀身之祸的,是他着手负责的两宗案子。
一宗是有关吴以法的。盗窃枪支弹药的吴以法,被枉法裁决,重罪轻判,仅判4年有期徒刑。同时因办案人员公然制造假病历,以其有精神病为由,对他保外就医,这个本应该在监狱里接受劳动改造的犯人,不但逃避了法律的制裁,而且在“刑期满”后,竟又能大摇大摆地回到公安局上班,并且一直平步青云,一路被人提拔,竟然成为部门的领导!
从1999年初开始,富有正义感的曹成军就此案四处举报,得罪了有关领导,激怒了灌云县公安局原局长马文华、政委宋某某及副局长廖某等人。由于曹的举报,马文华等人害怕连累自己,后来想法让吴办理了退休手续。但曹的愤而举报却给自己埋下了灾祸。
下面,我们不妨通过一份1980年11月11日灌云县人民法院(80)灌法刑字第189号刑事判决书来看看吧——
被告吴以法利用职务之便,盗窃枪管、子弹、雷管等军危险爆炸品,数量较大,性质严重,影响较坏,已构成盗窃枪支弹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判处被告吴以法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自1980年3月25日起至1984年3月24日止;没收7。62毫米手枪子弹1410发;7。65毫米手枪子弹10发……



第十二章 我与灌云治安教导员的较量打黑警察携枪进京上访(2)

1999年3月18日,灌云县青龙桥派出所就吴判刑的真实情况,也特地为曹成军出具了有关证明。
另一宗是有关灌云黑社会头目杨某某为非作歹之事。2001年3月,在全国开展“打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身为警官的曹成军接手查办了一起涉及黑社会性质的杀人案。此案以当地黑社会头目杨某某为首,其手下有30多名作恶累累的同伙,他们手中有枪、刀、自制炸弹等凶器。在杨的带领下,他们先后犯盗窃、抢劫、诈骗、容留少女卖淫、聚众斗殴、殴打无辜致伤致死等犯罪案件20余起,成为灌云县城的“南霸天”。由于马文华、廖某等人做了他们的后台和保护伞,如果该团伙有人被抓,只要杨某某出面说情,都可重罪变轻,有罪变无,立马可保释出来。仅仅2001年4月份短短的几天内,被他保出的犯罪嫌疑人就有7名(均构成犯罪),其中犯人命案的唐伟,2001年4月被举报抓获后,在派出所审查两天就被杨保出逃跑;2001年10月唐在江苏丹阳被警方抓获归案,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该团伙成员平某等在披墩村将妇女田同芹殴打致死后,由于有公安局主要领导充当保护伞,至今仍逍遥法外!关于这些都有案卷可查。
在查处此案时,由于曹依法办案,得罪了黑帮,使得对方多次上门威胁和恐吓。一次,一位黑帮头目竟然冲到派出所里,公然对正在值班的曹成军扬言,要用炸药炸掉他家。他们还四处声称:“如果不干掉姓曹的,就把他赶出公安局,叫他干不成公安;他在派出所一天,我们就不得安宁,只有想方设法把他的枪给下了,我们才好对付他……”面对黑恶分子的狂妄,曹多次找局长马文华等人,要求惩办黑社会犯罪分子;但对方置之不理;他又找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的领导反映情况,向省市有关部门投信反映,但也是毫无结果。
2004年春节期间,曹成军在京城对我哭诉了其惊心动魄的进京上访过程:
……2001年11月13日夜,几名黑恶分子又到我家骚扰,我多次报警未果。对于黑帮,我从来没有胆怯过,但现在,黑白勾结在一起,不由令我害怕了。我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呀!出于自身安全考虑,我被逼携枪并带两发子弹进京上访。几名黑帮成员一路上用轿车追赶碰撞我所乘坐的三轮车,还用土枪在后面射击,幸被我拼命逃脱。
第二天晚上8点40分,我好不容易逃到北京。下车后,我立即乘出租车到公安部按有关规定存枪,并出示了我的警官证、持枪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时,我如实告知,我来京上访,主要揭露灌云县公安局主要领导班子的违法乱纪黑幕。
接到我的投诉后,部领导非常重视,当即派专人听取了我反映的情况。由于我携枪进京上访,这在全国人民警察中是史无前例的。因此公安部领导马上与江苏省公安厅、连云港公安局和灌云县公安局取得了联系,责令有关人员迅速查清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公安部。同时,有关领导安慰我,叫我先回去安心上班,做好本职工作。
可是,我做梦也没想到,回到灌云的当天夜里,就被局领导非法拘禁长达4小时,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他们就强行扣留了我的所有证件,对我进行审查,并对我拳打脚踢,强行夺走了部分上访材料。
第三天,即11月19日下午,局长和政委宣布我停职检查,令我交出所有上访材料等候处理。随后,伊山派出所宣布停止我的工作。12月24日局党委宣布对我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12月30日,灌云县人民政府也以“曹成军擅自携枪进京上访,被带回后,至今未回工作单位上班,连续旷工长达28天……”为由辞退我公务员的职务。
…………
被带回单位的曹不但被非法拘禁,而且遭受到多人殴打,同时,局领导根本不让他再回去上班,派专人对他的一举一动进行监视,威胁他马上交出所有上访材料,并就地销毁,被他拒绝。因为曹成军的斗胆持枪进京上访,灌云县有关部门在短短的6天时间内就快速地对他进行了报复。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对于所谓的“处理”决定,从没有任何领导找过曹谈一次话,作过一个字的记录!
作为一名战斗在一线近三十年的打黑警官,曹成军耳闻目睹了无数起触目惊心的刑事案件,大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而且绝大多数都有案卷可查。
然而,公安局部分领导沆瀣一气,他们拉帮结派,在执法中大搞权钱交易,以言代法,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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