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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左手写他,右手写爱by楚妆-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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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胆小和畏缩。
冬日的深夜里,昏暗的路灯下,我们又一次擦肩而过。
回到我住的公寓楼底下时,小白却没有就地放下我,反倒是找了个附近的停车位将车停进去。我急忙提醒他:“这里停车要证的,不然会开罚单。”
“罚就罚吧。”他想都没想就随口答道,接着熄了引擎下车。
我实在有点受宠若惊,这么一点路一百米都不到,小区又有保安,根本不用人送。于是我连忙阻止:“我自己回去。你赶紧回家吧。”边说边飞快下了车往回走,我可不能再多受他人情了,一笔一目,将来都是要还的,而且还不知道到还的时候要涨成多少。我妈就时常念叨,当初我姐结婚时每人封了二十块钱红包,而现在我姐一家家还过去,两百以下根本就拿不出手了。
刚急急迈出两步,小白带点笑意的声音由背后传来:“沈家姐姐……”我叹了口气停住步子。我的一大弱点就是心太软,尤其听不得人家叫我“姐姐”、“阿姨”什么的,所以大街上碰到让我买东西的孩子,我常常也就是买了。
我无奈地转过身,一副“又有什么事”的表情。
小白靠在车身上,带点笑意望着我,似乎却又不知该怎样说,于是只好玩弄着手里的钥匙串。我这才发现他开的是辆白色宝马Z4,刚刚黑暗中心里只顾眷恋着傅辉,竟没注意到这车是活动顶篷。雪白的车身映着如玉的人,我心里不由咯噔一下,看来这人还不是个普通孩子。
他依旧没有开口,钥匙在车身发出刮擦的声响。在现实生活中奋斗多年而一向爱惜物品的我,终于没有忍住,指指他的钥匙,很没品地说:“别划坏了车,这漆可贵得很。”
他一下笑出了声,收起刚才的局促,缓步走到我身边。我听到他静静地开口:“你不打算请我上去喝杯咖啡吗?”
我惊得张大口,失色地抬头看他,随即想到东西方的文化差异,恐怕是我刚回来还不习惯而误会了。我轻轻告诫他:“这种话不要乱说了,尤其是对有西方文化背景的人,人家会误会成……某种暗示。”
说完我转身就走,生怕再有变故。然而我的臂膀被人一把扯住。他将声音放得极低极腻,又真是带了点撒娇带了点恳求的味道:“求姐姐宽容则个。”声音里那分明的猥亵真如旧日娼馆求欢的娇客,又带着旧小说的旖旎味道。
他将气息吐在我的耳边,我浑身打了个冷战,心内生出强烈的恐惧感,猛地甩开他的手疾步向前走,模糊听得他在原地喃喃说道:“味道倒是够东方了,可是这句话不配上动作似乎效果不够。”
我又气又笑停住脚步,原来是我太当真了,人家只当是演戏。稳了稳心神,我转头迎向他的目光:“你到底要干什么?我们没有熟到可以开这种玩笑吧,而且,我其实根本就不认识你。”我心里此时已是惊奇大于恐惧,不是没有明白他的意思,只是觉得即便是碰上色狼也不该急到拿我下手,我对自己的容貌还是颇有这点“自信”的;何况他这般美少年,兼且多金,身后定然是成群结队不惜一切的,而我,明明看着就不是个善类。
他丝毫不以为忤,微笑道:“说过了,想去你家喝咖啡,你又让我不要说。”我叹惜道:“你去招招手,一堆美少女会扑上来,唉~,别来缠我了。”我心底私下以为他是个初出茅庐的小公子,还不太明了人情世故,所以提点他一句。
他也学着我的口吻,叹口气道:“唉,我这不是招了无数次手么,连一个又丑又老的女人都搞不定。”他的语调很明白地表示他是在开玩笑,以免我对“又丑又老”这几个字生气。其实我非但没有生气,反倒是放心了不少。
看着他眉宇间不知真假竟是十分颓丧的样子,灯光下一闪一闪的长睫毛黯然垂落,十分让人怜惜。我的神色缓和下来,心内的母性涌出,走到他身边,柔声道:“我是姐姐啊,不一样的。”
正在这时,忽听得背后一阵刹车声,我们两人同时转头向来路看去。
一人骑在摩托车上,隔着头盔望着我们。那么远的距离,隔着迷蒙的头盔与岁月的风烟,我还是一眼认出那是傅辉。他竟然为一个相似的名字一路追了来,我心底的甜蜜一阵阵涌出,他终是找到了我。
我刚要举步向他走过去,他却一转车把,绕过我和小白走了。我愣在那里:难道他不打算和我相见么?
小白却显然没有认出他,过来取笑我:“被人看见害羞了?”我没有理他,心底的甜蜜沉淀成脸上的笑意。小白看见我的神情,越发胆子大起来,抓住我的手臂,一声一声叫着“姐姐”:“我千里迢迢送你回来,现在又饥又渴,把你从欧洲带回来的新鲜咖啡赏我一口吧。你就是不看我的辛劳,也该看我的汽油钱啊……”
我看他一眼:“谁跟你说的?”
“何自芳阿姨啊,她说你刚刚才从英国回来。”他说阿姨的时候,特地瞪大了眼睛,我也忍不住笑了。


第三章
过去太遥远,未来太迷茫, 时间在那梦里躲藏。——唐朝《天堂》。
我把咖啡豆用蒜臼捣碎,取出蒸汽咖啡壶给他细细煮了一杯咖啡。
小白在旁边看着我,不停地说两句“姐姐你真好”之类的,迫得我想不好都不行。他显然已经发现我很吃这一套,看来这孩子不但美貌多金,还挺聪明。
香浓馥郁的深褐色咖啡倒进了雪白的细瓷杯里。这一套杯子还是从英国背回来的。中国是瓷器的发源地,可是现在国际主流市场上的精细瓷器却大多出于英国,收藏家也以英国瓷器为美,实在是让我这个中国人无话可说。
我把细瓷杯子放在小盘里端到他面前的时候,毫不客气地说:“这是我大老远加贵死人的飞机票背回来的,又是亲手煮的,所以足金足银地把你今天的油钱还了,以后不要再念叨了。”他一仰头嘟起嘴:“我不喝纯咖啡,至少要一半奶才喝得下去。”
我不由顿足:“这深更半夜的,我到哪里找奶去?连牛奶都没有,我不喝牛奶。”这孩子真是娇生惯养。
他施施然将双手叠在脑后靠在沙发上:“反正我不喝了。”
我坐下来,很平静地说:“我是不喜欢浪费东西的,你不喝呢,我只好把它喝掉。可是呢,姐姐的胃不好,喝下这么一杯东西,估计今晚都睡不安稳。”
不想他嘻嘻笑着:“我就是要你不安稳,陪我说话多好。”
我气得端起咖啡就要喝,接近唇边的一瞬被温度炙了一下,停在那里,忽然就觉得自己的姿态近乎撒娇。
小白却依旧笑嘻嘻道:“怎么样,喝不下去吧,我没拦你,就是想烫烫你这张总嘲笑我的嘴巴。”
我恨恨地将咖啡放下,他却一把抓起,走向厨房。我跟在后面喊道:“你找什么?小心打翻我的东西,十倍也赔不回。”接着便眼睁睁看着他把我辛苦煮好的咖啡倒进水槽。我立时大为痛心,内心想法冲口而出:“你怎么糟蹋东西?真是纨绔子弟!”
他并未抬头,看着醇厚滋润的咖啡流下去,淡淡应道:“我可不是什么纨绔子弟,我受过的苦你肯定是没受过,不过呢,我都忍下来,为的就是将来别再让自己爱的人受苦了。既然你不能喝,就倒了吧,别委屈着自个儿。”
我被他一席话说得愣在当场,隐隐觉得有些什么不对劲,一时之间却想不起来。他比我先醒悟,笑着说:“我说的‘爱’,是广义的,你可别想多了。”
我叹惜道:“不会不会,你顾好你自己就行了。你看,现在已经这么晚了,咖啡也解决掉了,你明天是不是还要早起啊?”
“不要,我明早休息。”他斩钉截铁地回答我。
我心里又暗骂一句“纨绔子弟”,正不知该如何逐客。小白却反客为主道:“你渴不渴?要不要我给你拿饮料?我真有点渴了,今天晚上就一直被你缠着说话了。”
我已经彻底麻木而没有任何生气的反应了,机械地打开冰箱道:“喝什么?可乐还是雪碧?”
“有没有啤酒?”
我只庆幸他没有点茅台,拿出一听啤酒恭恭敬敬地递过去:“我明天要早起,你……”
小白鼻子里“哼”一声打断我的话,接过啤酒咕咚咕咚灌下去。像一个渴极了的人一样,喝完一大口,他轻轻喘口气,又拿起来接着灌。很快把一罐喝掉,他转过头看着我。酒意泛上来,映得他两颊微红,唇色艳丽,一双眼睛里似有似无的笑意,嘴角残留的酒中丝丝点点的光彩与目光交相辉映。我蓦然发觉他长得真是很好看。只是,好看也不能当饭吃,是不是?这世上牵动人心的事情太多,就是天仙可人儿,也不该这般放肆打扰民居。
他看了我一眼,一挑眉毛说道:“你下了两次逐客令,那我现在真的走了,你别后悔。”
我忙起身打开门:“要不要送你进电梯?”
待屋内安静下来,我才终于有机会静下心来理顺今天的事情。
窗外霓虹依旧闪烁,这城市分明是个不夜城。多少伤心喜悦,静静在今夜的人间上演。
我从床底下抽出一瓶九四年的法国干红,拿一只高脚杯靠在窗边自斟自饮。时光真是快如白驹,那些与傅辉一起挥洒欢笑的日子,仿佛还在昨天;而今日,他已经可以认出我而一句话不说了。但转念一想,我不也是这样么?在酒吧,在舞厅,两次看到他我都选择了逃避。
他曾对我说,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人。可是,我们做的事情却往往相似。他疯狂地迷恋音乐,但他还是屈从了父母的意愿学了工科,而且还是个很不错的学生。而我呢?我热爱文学,却也是一样顺从地报了工科,即使是修第二学位,也没有选择自己醉心的中国古典文学,而是选了热门的英文。他在毕业后先回父母单位工作,看现在的情形,显然后来还是决定出来玩他喜欢的音乐,即使落魄也在所不惜;而我,在与他分开后选择了出国读英国文学,可是读到即将拿到博士学位的时候,却终于决定回来,做我真正想做的事情。
兜兜转转这么多年,我们依然注视着对方,却也仅止于注视着。假若早知是这种局面,当初还会不会那样相见恨晚?
还记得我第一次注意到他,是在学校组织的一次新生校园歌手大赛上。我们俩并不在一个队,我那队的歌手自弹自唱一首通俗歌曲,只是为了博出位而换成了我填的词。彩排的时候大家挨个儿过场,我们唱完之后就看见一个身形挺拔的高个子男生走过来,头发长长的,衣衫破破的,一副非主流打扮,却偏偏立刻给人可以信任依赖的感觉,十分有担当的样子。他过来直接问道:“唱得不错,谁给你们写的词?”我们的歌手指指我,他向我点点头,那时,我并没有对他有什么深刻的印象,只觉得有点面熟,却未想起其实是在系里上大课时见过他。然后他又对我们的歌手说:“你的吉他有几个音不太准,可以调一调。”我们听他那老到口气都以为他是来观赛的老生,那时求胜心切,我们求着他帮我们调吉他,而他果然毫无保留地给了我们指导。我还记得他讲话简单清楚,低声且和气。 就在他专心帮我们调琴的时候,听见台上有人在叫他:“傅辉,到我们了,快上来!”
我直至今日还记得当时我抬头一瞬的惊讶。台上两个金童玉女般的人物,气质卓尔不群,在我们这个工科学校中很是罕见。单看每个人都出众到极点让人叹为观止,而两个在一起就真是让人惊异了。傅辉答应一声,临走前还不忘说一句:“我马上就回来。”
他们三个人配合得非常好。在那时刚刚由一所小城镇高中毕业的我看来,简直就是专业水准了。那个叫林晓光的女孩子弹电子琴,偶尔加上模仿的鼓声,那个叫曹文的男生弹吉他。他们配了一首半摇滚的英文歌曲。两个外表那么精致的人物,却原来那么豪放洒脱,在音乐中不顾一切地痴狂。
傅辉站在台中间,静静唱歌。等到他唱了三分之一的时候,随着一个有些突兀却极其动人的高音轻轻抬起头,微长的刘海下一双眼睛闪着夺目的光彩,与在台下的时候完全不同;就在那一刻,在那首歌唱了三分之一的时候,在那样一个突兀却动人的高音里,我彻底被这个音符感动,也被台上这个人征服了。
我从没听过那首英文歌,所以忘记了旋律也没有听懂歌词,我只记住了那双眼睛。曾打算问问他这首歌的名字,但我想要等到我们终于在一起的那一天,那样这首歌将会对我们有特别的意义。可是,我还没有等到。
我一直喜欢看傅辉唱歌的样子,就是想想都很动心。他唱得极其投入,但这种投入却又不同于完全忘却自己而塑造另一个自我,相反,他是将真实的自己投入了进去。他的歌声在起始时常常温柔而低调,一如他的为人;但到高亢处时,他用全身一起嘶喊,激情令人落泪。我在第一次听他唱歌时就已经在想:何时能让我看见他在生活中如此激情的一面?

我看到了吗?我想着这个问题,将杯中的残酒一饮而尽,却忽然听到敲
门声。我几乎是飞奔过去开了门。是的,我希望是他,我希望他能感应到我对他的思念,我有种强烈的感觉他就在附近。
然而门外站着的是小白。
我无法想象自己当时面上的神色,只看见小白顿了一下,然后万分委屈地说道:“你不必用这种神色吧。我不是故意的。我都开车出去了,觉得有点晕,才想起来刚才喝酒了。”
残酷的话语将我拉回了现实。我只得让他进来。
他一边进门一边念叨:“本来想打车回去,可是得找个安全的地方停车啊。想来想去,还是回来了。你要是实在讨厌我呢,就叫辆出租送我回去,然后我明早自己过来拿车。”
他走到灯光下,忽然盯着我的眼睛:“你哭了?不会吧,我有那么可怕?”
我摇摇头,晃晃手上的酒杯:“辣到了。”
那晚,我只能在厅里给小白搭了个地铺,因为他很娇气地坚持不肯睡沙发,说不够平,不舒服,然后一直瞄我的床。我跟他说:“地上最平。”
不但如此,他还把我剩下的半瓶酒全部喝掉了,所以第二天我们两个都是一直睡到被电话铃声吵醒。
我迷迷糊糊爬起来去接电话,拉了半天卧室的门却没能拉开,然后想起是被我锁了,拧开锁扣之后,我又想到之所以锁门是因为厅里还有个人,于是打算回去再穿整齐些。等我走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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