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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刺猬歌-第3章

小说: 刺猬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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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小心翼翼携了东西去金矿,打听着。那天他记得在山路那儿被一道红绳挡住,许多过路的人都在等待一场爆破。有人在那儿摇小旗子,接着山摇地动,刚刚还挺好的一道山坡被整个儿掀掉了!“嗬咦!真厉害,‘踢啊踢T)、踢啊踢’!”一个没牙的老人呼喊着,旁边的人都随声惊叹:“踢啊踢!踢啊踢!”就这样,轰然塌下的山岭和那三个字同时刻进了他的脑海……最后好不容易打听到了物主:一个老矿工,原来是唐家父子的仇人,三天前死在了洞子里。那天已近黄昏,他知道父亲的嘱托落空了,再也无法物归原主。往回走的路上,他找个背人处打开包裹,马上惊呆了:“踢啊踢!”
  廖麦白天绑在柱子上晒,让人围观,夜里仍要投入地窨子。最后几天他整夜无眠,一直在想:老矿工如果活着,一定会把包裹送给唐家父子的——父亲一直阻止对方这样做,自己却落了个凄惨的结局。老矿工真该活下来啊。夜晚的辗转反侧,使下体凝结的伤口又流起了血。脸上耳朵上全是划伤。天亮时他被踢出地窨子,唐老驼指着他的脑门说:“三天后进山开洞子去!”每一个字都如同炸雷,他知道:一生的苦役开始了。
  只有三天的时间了。他要在乡棍押人进山之前逃开,离开前只想做两件事:为父亲、也为那个可怜的老矿工报仇;然后再去见美蒂!起念之后他不吃不喝,全身的伤都不再疼痛,眼前只交替出现两个人的面庞:父亲和美蒂。
  漆黑的夜晚来临了。美蒂一生都会记得那一夜:最后一只狗的叫声平息之后,整个大街上一点声息都没有,简直静得吓人。突然,一声呼嚎暴发出来,随之是枪声,喊叫声、刺刀碰撞声、啪啪奔跑声交织一片。整个镇子瞬间大乱。美蒂知道出大事了,一直战战兢兢伏在小窗上,听到有人急急拍打就拉开棂子。
  一个脸上满是黑烟的人爬进来。他一进来就紧紧相拥,喘息声吓人。
  “是你干的?”
  “是我。”
  “怎么了?”
  “只差一点……”
  “天,快跑吧,快啊!”
  “你要等我!”
  “快跑啊!”美蒂哭着哀求。
  廖麦的双眼在抹成漆黑的脸盘上变得尖亮:“你要应我!你应我的话!”
  她抱住了他的腿:“我应你!”
  “再说一遍!”
  “我应你!”
  廖麦翻身跳出窗子。与此同时,美蒂听到了石头街上的嘈杂,听到了唐老驼像濒死的老兽一样挣扎,大口呻吟,沙哑的呼叫一直传过来:“哎呀我的妈呀,咝咝,跑不了他!咝咝,咱使斧头剁、使刀子捅,一抓住他就大卸八块,人见人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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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世血仇
一个粗黑个子总是进入廖麦梦中。这家伙中上等身个,长得浑实,面容和蔼地看他,只不说话,用手枪模样的打火机点火,抽烟时总是礼让一下。廖麦觉得面熟,却记不起这人的姓名,梦醒时出一身冷汗。他料定这人要在梦中做点什么,果然,接下去他发现这家伙溜开了,装作在湖塘边洗手,从衣兜里摸出几条泥灰色的鱼放入水中。他惊呼一声,立刻抓起一杆三齿耙追过去,那人却一眨眼遁了。他彻底醒了,坐在那儿呼叫、痛惜击节,美蒂不得不一次次安慰他,像拢一个大孩子那样将他抱在胸前。他推脱,翻身挣出,一直望着窗外湖塘的方向说:“那种鱼不是土生土长的,那是唐童偷偷放进去的!”
  美蒂无语。她什么也说不出,泪花闪闪。她觉得小腹、下体,又一阵阵疼痛。“棒小伙儿,我担心落下病根,再不能好好要你了。〃
  廖麦充耳不闻,只迎着窗外咕哝:“我今生后悔的就是那天夜里没有把唐老驼杀掉。没有办法,那时到底年轻啊,师傅又赶在前边去世了。”
  他习惯地把手指骨节扳得咔咔响。美蒂问:“师傅?谁是师傅?”
  廖麦不答,仰面躺在了大炕上。他悔恨没有早一天见上那个老矿工,估计那会是一个高手。他相信老人临死会恨一个人,这人就是自己的父亲、矿工的老友:本村小学老校长。
  老矿工生前都是找老校长倾吐心事,让老友帮自己拿主意。他的独生子因为筑屋与乡棍争执起来,唐老驼就让人捆了送到上边,两天后遣回,又关押在满是血腥气的地窨子里。那独生子是个火暴脾气,乡棍揍他一下,他就骂一句唐老驼。最后唐家父子大恼,亲自上刑,折磨的花样一天一变。老矿工夫妇摸到地窨子里一看,儿子已经伤痕累累,人瘦得脱了形。两人给唐老驼下跪,一跪不起,直到从黑窨子里领出人来。可是刚筑了一半的屋子已被推倒,儿子一见满地破碎的砖木,一口血吐出,再也没有站起来。老矿工埋了儿子,找到老友说:“我穷得什么都没有,我只有一包‘踢啊踢’。”老校长全力制止,硬是把东西夺下来,说:“使不得,使不得啊!我替你写张诉状吧。”
  诉状写成送走,半月后却落到了唐老驼手里。他站在街口上蹿?跳呼喊:“反了反了,歹人谋反了!”唐家父子最恨有文墨的人,认定老矿工儿子这之前所有行为,皆受老校长唆使。乡棍们摆下案桌,唐老驼在桌前坐定,两边站了背刺刀的人。老校长刚刚被押到案前,老驼就拍打惊堂木,每拍一下,就有人上前猛踢一下老人的腿弯。“踢啊踢!踢啊踢!”老驼又拍又喊,“不由他不招,招出几个算几个,然后一绳儿捆了!踢啊踢!踢啊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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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校长两腿都给踢烂了,再也站不住,最后的日子只得被拖拉着过堂。老人一直关押在地窨子里,身边放一碗馊食。他知道剩下的时光不多了,对看押的人要求两件事:要自己的眼镜,要儿子来见一面。唐老驼听说了,哼哼着来到地窨子里,啪一声把眼镜扔在地上。老人往前爬了一步,快要取到手里时,老驼就伸脚碾个粉碎,吆喝:“想见你儿?人要谋反连亲生儿子都不喜!你想走得利索就快些供出来吧!”
  老校长咬牙不语。
  “供不供?”
  老校长闭上眼睛。他这时满脑子想的是一个字:走。可他牵挂自己的儿子,这一合眼,儿子就再也见不着了,好孩子做梦也想不到父亲是这样被折磨死的。他还想起自己的老友,想起为老友藏下的那包东西。他的牙齿咬出了声音。
  “来人哪,给我撬开这副老牙帮……”唐老驼大喊。
  一伙候在地窨子外边的乡棍呼一下冲入,唐童也跟进来。唐老驼气得嘴巴咧得老大,一手指着老校长,上气不接下气叫着:“把他吊了,吊了,只让大脚趾沾地,嗯!”
  老人被吊在角落的一个木架上。唐童凑上去摸了摸,果然只有大脚趾沾地,就问:“爸,这里有甚讲究?”“让他多抵几个时辰。”
  这是一个冬天,刚刚数九的日子。老校长死了。
  老人死前总算见到了儿子。廖麦从小没有母亲,是父亲一手拉扯大的。那天他从外面扑进家门,见不到父亲,一头闯到大雪铺地的石头街上……他在地窨子里看到父亲被踢烂的两腿,搂着老人哭,哭绝了气。老人死前已经不能说话,对在儿子耳根上大口喘息,费了好大力气才摸出一张字条,吐出几个字:“踢啊踢……”
  
丛林秘史
世上的万千生物都有自己的美好岁月,毛色鲜亮、浑身泛出油脂的驹子,欣欣向荣的菊芋花,都在享用自己的华年。廖麦的好日子来得晚,眼看逼近四十了才来。紧紧拥住你这个命中的物件啊,拥住几十年魂牵梦萦、任什么方法也不能忘怀不能摆脱的女人,就像半生饥困的流浪汉一口咬定了油滋滋的小酥饼。如果再早上十年八年他不知会怎样呢,而今却只是让她伏在怀中,久久地嗅她周身散出的奇异香气。一个头发呈显紫黑的女人,浑身泛着蜜色、渗着一层凝脂样光泽的女人,此刻像一只羊羔那样无邪地看人,伸手拨动他铁黑的胡茬。“麦子啊,我们一生一世别再分开,为了这一天,我死过了几遭又活过来;我吃遍了人世间所有的苦楚,为你把孩子生下来,让她成活,让她等自己的好爸爸哩!我总算等到了这一天,我们赢了,你抬头看哪,这是咱的家,咱的农场,咱们一家三口都在一起了!”
  廖麦听着,一声未应。他心里永远难忘归来的日子,更难忘她喜泪飞溅的呼号。他惊奇的是一个女人为了自己的心爱竟有如此坚韧的恒念,为此她可以受辱、挨饿,可以忍受鞭笞脚踢,可以一年年挣扎着活,可以在枪刺下奔跑……这都是真的,这要不是亲眼所见亲身所历,谁也不会相信。是的,她赢了,他们都赢了:这一天来到了,她整个人从此一下变得簇新,成为太阳底下永恒的新娘。
  他们开始了十年整饬。这片园子必须完美无缺,每一寸土、每一棵树,都要经受一个男人和女人的抚摸。这湖塘是原有的洼地积水自然形成的,廖麦将其重新规划,挖出了循环的水道,清除了淤泥芜草,植下了睡莲——他将它洁白的花朵比做妻子,把它舒展的碧叶比做她的衣裙。他动手设计新屋,刻意加盖一层阁楼,只为了与美蒂一起偎在小窗前面,看海和船。他天天与羊、花斑牛,与梧桐树和小路旁的牛眼菊,与一切有生命的东西对话。
  人生竟有这样丰厚的回报,令人生疑!十多年的浪荡、亡命,最后是隐姓更名求学,最终有了一份公职——可他即便那时还是日夜忐忑不安,睁开眼睛就是思念。那些日子他做梦都不敢想的是,正因为自己拥有了一个无所不能的女人,这里的一切都在发生令人震惊的逆转:她竟然逼着唐童收回“杀”字,打理起这么大一片园子,还养大了一个女儿。
  “十年了,我一直把这个家、家里的一切当成一个梦。梦快醒了,妈的你瞧,唐童这会儿果真要收回这片地,要赶我们走了!”廖麦望着窗外。
  美蒂呼吸急促,脸色有些苍白:“麦子!麦子!唐童可不是白要这片地,他是要出一个高价买咱的。”
  “多高的价?”
  “还不知道……反正是挺高的价哩。你知道他的工厂要盖过来,一直盖过来。”
  廖麦冷笑:“可我不卖。这是我的命。”
  “我也想拖下去,我也想啊……”
  廖麦一直盯着她。她被盯得受不住,把脸转开。他再次去看窗外,像是自语:“山、海,还有平原,和人一样,都有自己的命啊!也不过七八十年的时间,这里由无边的密林变成了不毛之地!你从海边往南、往西,再往东,不停地走上一天一夜,遇不见一棵高高爽爽的大树,更没有一片像样的树林!各种动物都没有了,它们的死期一到,人也快了。这是真的,父亲在世的时候就这样说过。”
  “麦子,麦子啊,你又开始咬文嚼字了。快别这样,别这样说……”
  “你知道我一直有个心愿,就是记下这七八十年间,镇上的事、它周边的事,写一部‘丛林秘史’。可是唐童现在要赶我们走,我才刚刚安顿下来呢,刚坐到桌子边,他就要逼我重新流浪。”
  美蒂咬住嘴唇,摇头:“不,咱只要搬到大河西,就有更大更新的农场了;还有,咱盖了书房,就是让你读读写写撒欢儿高兴的,因为你喜欢这样啊;可是你不能真的搬动文墨,你不能忘了父亲是怎么死的——搬动文墨招灾惹祸啊!”
  “不,我就是要从头记下,我有一个心愿。这是铁定无疑的事:写一部‘丛林秘史’。”
  “你要记下什么啊?”
  “什么都记下,从头……”
  “麦子,麦子啊!”
  “这是铁定无疑的事:我要从头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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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好畜生(1)
家畜养在栏里,野畜散在林中。没有野畜哪有家畜,没有畜生哪有人,没有林子哪有野畜。老天爷探头往下看这块好地方,如一头花鹿犄角插进了大海,三面都是水。无论是山峦还是平原,到处都是树木。西面南面都是高山,是丘岭,起起伏伏伸入大海,渐渐化为一片平原。丘岭北侧人烟最稠密的地方叫老棘窝,这儿的人个个都与林中野物有一手。
  结交野物是棘窝村的传统。传说村里最大的财主霍公,他二舅是一头野驴。有人见过财权盖世的霍公,说他也长了一副漫长脸,耳朵奇大,听到有趣之事就活动不已,而且下巴皮肤泛白,格外柔软。霍公盖了霍府,青堂瓦舍压在丘岭平原之间,把山地和平原占全了,所以每一条河水溪流每一棵树都姓霍。有人说偶尔碰见一两个起早溜达的狐狸,问它们姓什么?它们毫不犹豫就回一句:“俺姓霍。”
  霍公钱财无数,所以早就不是极端爱财的人。人生总会有些喜好,霍公喜欢女人,以及一些雌性野物。他在山地平原不知怎么就过完了自己天真烂漫的一生:四处游荡,结交各等美色,走哪儿睡哪儿,生下一些怪模怪样的人,这些后人又分别依照自己的才具和爱好,照管起田产和林木。有的专管河流,有的将一大片橡树林子据为己有。
  霍府的人财大气粗,免不了要欺负穷人。他们把一些性格暴烈的穷人捉了,脚上套了铁环。有些人未免太暴躁了,半夜三更起事伤人,就不得不逮起来,装成一袋一袋,用马车拉了扔进河里。霍府养了几百家丁,一律穿了兵服,胸窝处都写了“霍”字。最烈的家丁有土狼的血脉,这些后生大多是行路无声,犬牙毕露,筋多肉少,斜眼看人。霍公很讨厌这些家丁,他多情而仁慈,平时待人处事不论贫富,只讲相貌,总是以貌取人。美貌的人和畜生,都是他的朋友。即便是一棵高大俊美的杨树、苦楝或橡树,他遇到了都会恋恋不舍。
  霍公在死前几年里,已经达到了与大自然浑然一体的地步。他走在林子里,所到之处总有一些白羊、狐狸、花鹿之类相跟,它们之间无论相生相克,都能和谐亲密。霍公晚年筑了一面大火炕,睡觉时左右都是野物,当然也有个把姨太太。他睡前或醒来都要亲一亲兔子的小嘴。从六十岁开始不再吃一口荤腥,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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