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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4章

刘备的日常-第1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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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譬如西王母。周时乃母国,可与穆天子,分庭抗礼。冰原内外,政教同体。皆是母国,部落联盟。后渐衰败,秦汉以来,只为修仙门派。若非,时钟存慧贵妃,豪掷亿钱,聘娶上元、云华并七玉女入家门。化干戈为玉帛,结二家之好。

    得巨额门俸,西王母,这才笼络古羌各部,重立东女国。蓟王为兴家国天下,又亲征北天竺,为大汉辟得广袤万里,三登沃土。纳千五百万,天竺各种入汉。更为诸夏仙门,除佛国之祸。

    试想。洛阳时,上元执事四百尺千秋观。为说蓟王灭佛,不惜舍清白之身,施仙门禁术。已求蓟王改弦更张。

    窥一斑而知全豹。彼时,势如累卵。仙门,存亡在即。

    可想而知。即便上元、云华,并七玉女,嫁入蓟王家门。亦时刻身负,灭佛重任。待蓟王攻灭北天竺。至此。上元、云华,师门恩怨,一笔勾销。与西王母派,行断舍离。侍奉夫君,再无二心。

    西王母,必心知肚明。故不念旧情。另遣四女,携墉宫九玉女,远赴蓟国。九玉女,执事靖陵司金馆。紫元则入蓟王家门。“代行王母事”。或曰,“代王母行事”。

    一言蔽之,女生外向。

    《白虎通·封公侯》:“男生内向,有留家之义;女生外向,有从夫之义。”

    是故,上元、云华,身份转变。亦是人之常情。无可指摘。更有甚至,蓟王劳师远征,除仙门大患。上元、云华,自持有功,前情已报。于师门,仁至义尽矣。

    于是。王母另遣四女,紫元夫人东来。亦是知人善用之举。料想,紫元并九玉女,必身负使命而来。使命未能达成,自无从脱身。需为王母所用。

    既是同门,又是姊妹。元妃这便明言:“四姐欲入家门,需效竹隅女主。”

    “此言何意?”紫元遂问。

    “为东女王,可乎?”元妃追问。

    略作思量,紫元这便醒悟:“东女国风,不与竹隅同。女王若薨,则求宗女二人而立之。长者为王,次为小王,若大王薨,即小王嗣立。或‘姑死妇继,无有篡夺’。”

    换言之。东女承位,有二法:其一,宗女二人;其二,姑死妇继。

    宗女二人,乃指宗室之女,且非出女王嫡亲。姑死妇继,乃指女王薨后,由家中儿媳继位。料想,儿媳,必出宗室。与罗马帝国,养子继承制,颇有异曲同工之处。此举,既传承有序,又可防一枝独大。

    “宗女,可也。”元妃早有计较:“夫君,‘三百子嗣’。若以东女王论,皆出宗室也。”

    “如王妃所言。”紫元这便醒悟。父系、母系,着眼不同。譬如,紫元为东女国主,上元之女,便可承其位。云华之女,亦可。殿中七美人若有女,亦无不可。

    如此一来,西王母国,皆可为蓟公主封地。循母国习俗,乃称女国。循大汉风仪,则称汤沐邑。虽各有出处,然殊途同归。

    换言之,若东女国,可为蓟公主,汤邑之地。二家和合,并入汉土。

    于家国皆有大利。蓟王自当勉为其难。效竹隅女王,隆重礼仪,迎紫元夫人入宫。

    《荀子·非相》:“故赠人以言,重於金石珠玉。”

    话已至此,多说无益。紫元夫人,感激不尽:“谢王妃。”

    “且慢。”元妃示意,侍女宋辟非,捧盘近前。

    “王妃何意?”漆木承盘居中所盛,正是易迁二妃,并七玉女《食禄集簿》。

    如前所言,贵妃、王妃,食中二千石至二千石不等。美人千石俸。再加岁时赏赐,禄簿积财,数以亿计。

    “夫君常言,‘熙熙攘攘,利来利往’。”元妃言道:“四姐,先用之。”

    毋论“皇帝不差饿兵”,亦或是“财能通神”。终归,“得人钱财,与人消灾”。欲成此事,钱财不可或缺。譬如西王母,复立母国。得西王母,施以重金,晓以利害。冰原古羌女豪,这才俯首听命,尽释前嫌,重为一国。

    有西王母,珠玉在前。紫元夫人,当机立断:“敢不从命。”

    谓“大恩不言谢”。利害共担也。

    送紫元夫人出宫。二妃亲赴金华殿复命。甯贵妃又往凤凰殿,向王后禀明情由。

    公孙王后,前为蓟王,诞下公主。二子一女,足可为家门,增光添益。自增筑王宫至九重。凤凰殿改前、后二殿,另辟左、右偏殿。四殿三重,环抱宫苑。故曰,王宫大殿,皆有中庭。王宫诸馆,为二重。三面重楼,围以庭院。故曰,馆中有院。

    王后掌六宫。前殿专为女官署寺,左右为官舍,后殿方为寝宫。

    只因,七重增筑自九重。必行重重外扩,增加梁柱,方足支撑。断不可,径直堆高。外扩后,才有前后二殿之分。一里之回,足够四宫外扩。更加九重错落,多行借景。故,王城内庭,稍作缩减,亦无妨。无碍百官下朝,列队车马;无阻王宫大典,四方朝拜。进出有度,回旋有余,即可。

    蓟王家小,皆居于高处。试问开阔,何处可与天地比过。

    甯贵妃与王后。相见虽晚,相识已久。论与蓟王结交。甯贵妃,犹在王后之前。得赠以香囊,刘备方入长姐之堂。寒暑易节,学剑十载。后娶为妻,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换做后世。甯姐姐,于刘备并长姐,有牵线之义。蓟王心中,持重不下长姐。

    少时,更与甯姐姐,相约“三事不罪”。蓟人尽知。

    “拜见,长姐。”礼不可废。

    “甯妹,免礼。”姐妹相称,不出家门。

 1。87 端午国庆

    王后,贵妃,如话家常。

    谓,“宜早不宜迟”。东女国早一日并入,便早一日大利于社稷。此时,东女国,尚处于母系氏族部落晚期。言封建尚早,帝国时代跟无从谈起。然因隔断大雪山内外。分割丰州并赐支都护府。赐支都护府,又安置天竺贵种三百万众。可想而知,与丰州来往,必然紧密。

    东女国兴盛,为期不远。待利益持重。各方,势力盘结,交错犬牙。再行兼并,难上加难。此时,王母仍有和合之意。趁热打铁,正当适宜。

    甯贵妃,入二妃殿,面授机宜前。已先行告知公孙王后。王后亦知家国事大,尤其东女国,今非昔比。先前,远在蛮荒之地,于国无益。如今,连通大雪山内外,扼断要津,譬如西域,国祚之继也。

    比起古羌诸女主,乃至西王母。尚且不知,东女国,后事如何。然,诸如蓟王,早有先见之明。无它、西域、东瀛、漠北、岭南,乃至赐支,皆是先例。如今,蓟王归国,尚不足半载。吏治初立,民生初定。然丰州,已有大治之相。千二百万贱种,举家开释,感激涕零。西域属吏,绳之以法,心悦诚服。更加,三十税一。

    如此这般,轻徭薄赋。天竺半岛,古往今来,闻所未闻。断人财路,杀人父母。与人财路,恩同再造。所谓身毒贱种,于蓟王而言,乃是封建时代,不可或缺,生产主力。辅以牛马、机关诸器。最大程度,解放生产力。所爆发之人口红利,可想而知。

    丰州大治,必惠及大雪山内外。山南诸国,并东女国,皆得其利。东女效西域。只收关税,亦富可敌国。彼时,再言并土汉土。各方阻力,可想而知。刀兵一起,玉石俱焚。

    东女国主,与蓟王和亲。举国并入汉土,不过早晚而已。

    “闻西王母,不问国事。另有女主治国,不知然否?”公孙皇后问道。

    “然也。”甯贵妃答曰:“王母,乃东女共主。可比上古时,周天子。”

    公孙皇后遂问道:“既如此,东女之主,王母可决乎?”

    “料想,王母可决。”甯贵妃言之凿凿。

    “何以知之?”公孙皇后,当有此问。

    “东女国俗,女王薨,取宗女二人而立之。长者为大王,次为小王,大王薨,小王嗣立。”甯贵妃不愧出身仙门,对东女国事,知之甚祥:“今乃小王嗣立。故当,再取宗女二人,立为储君。待小王薨,长女嗣立,次女为小王。即,‘副主’也。”

    公孙王后,闻弦歌而知雅意:“紫元所求,便是二储之长者。”

    “长姐,明见。”甯贵妃笑赞。

    王后追问:“东女王,年岁几何?”

    “闻,已年过半百。”甯贵妃言道:“年初,沉疴复起,恐命不久矣。”

    “此计可行。”王后言道:“然,不可强为。”

    王后言下之意,一切顺其自然,断不可篡位自立。

    “喏。”甯贵妃,焉能不知轻重。

    二十载如一。心中所想,皆是刘备。

    “闻夫君,欲于丙午,亲‘铸阳燧’。”甯贵妃遂问:“不知何故?”

    “‘阳燧取火于天,于五月丙午日中之时,消炼五石,铸以为器,摩励生光,仰以向日,则火来至,此取真火之道也。’”公孙王后言道:“五月丙午,乃匠人之祀。夫君有意,与上巳、重阳、正腊,并列。称‘端阳’,亦作‘端午’。‘端’者,‘首’也。乃指‘丙午日’。”

    “‘阳燧,金也。取金盂无缘者,执日高三四丈时,以向,持燥艾承之寸余,有顷焦之,吹之则燃,得火’。”墨门之事,甯贵妃,自也知晓。

    所谓“阳燧”,便是凹面铜镜。以聚日光,燃“艾炷”施灸。故后世曰:“阳燧,火镜也。以铜铸成,其面凹,摩热向日,以艾承之,则得火。”

    墨门自古便有,五月丙午,铸阳燧之仪。乃出匠人之节。蓟王有意,改匠人之节,为举国之庆。

    “不知夫君,如何行事?”回忆少时,点点滴滴。甯贵妃,不禁莞尔。论奇思妙想,天生刘三墩。

    “薰艾草、饮菖蒲;食角黍、赛龙舟。”公孙皇后,如数家珍。

    菖蒲酒,天下珍酿。昔孟陀,以菖蒲酒一斛遗张让,即拜凉州刺史。乃春腊二赐之常客。国老宿臣,皆得享用。

    “角黍”,时下江东,又称“鹜角黍”。

    《太平御览》引晋人周处《风土记》:“俗以菰叶裹黍米,以淳浓灰汁(草木灰浸泡过滤)煮之令烂熟,於五月五日及夏至啖之。一名糉(zòng),一名角黍。”宋人周邦彦《齐天乐·端午》词曰:“角黍包金,香蒲泛玉,风物依然荆楚。”明李时珍《本草纲目·穀四·粽》:“糉,俗作粽。古人以菰芦叶裹黍米煮成,尖角,如椶櫚叶心之形,故曰糉,曰角黍。近世多用糯米矣,今俗五月五日以为节物相餽送。或言为祭屈原,作此投江,以饲蛟龙也。”

    正如试儿之礼。鹜角黍,乃楚人所创,兴于江南。时下,尚不见于河北。

    蓟国因水而兴、所谓,“龙舟鷁首,浮吹以娱”。于南港水道,行百舸争流。譬如西林赛马也。

    “夫君乃为,楚汉和合也。”甯贵妃,一语中的。

    “此其一也。”公孙王后,柔声言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礼也。三月上巳之后,于五月丙午,再立国礼。亦为‘溥天同庆’,以睦国人,乃其二也。”

    “夫君,天生。”甯贵妃岂能不知。隆重礼节,三日大酺。举国同庆,与有荣焉。聚拢民意,淬炼国风,无往不利。

    于是,上巳、端午、重阳、正腊。遂成蓟国,四大节庆。可比,“春蒐、夏苗、秋獮、冬狩”。

    与民同乐,是也。

    既是丙午之节,必行于丙午日。汉时不比后世。毋论上巳、亦或是丙午,皆因天干地支,黄道运行而变。然终归略同。

    先行预备,不误庆典。

 1。88 百家归一

    闻。早在春秋时,诸夏先民,便用菰叶包黍米成鹜(鸭)嘴状,煮“角黍”为食;若换用竹筒烤熟而食,则称“筒糉(粽)”。筒糉,便是后世“竹筒饭”。

    先时,需以草木灰水,浸泡黍米。因水中含碱,故后世广东称之为“碱水粽”。待元、明时,裹叶料已从菰叶变为箬叶,后又改用芦苇叶。除碱水换清水,黍米变糯米外。兼有豆沙、腊肉、蛋黄、松仁、蜜枣、胡桃等,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五月丙午,乃至阳之日。取日中阳气最盛之时,墨门匠人,“取火于天”,“消炼五石,铸以为器”,“摩励生光,仰以向日”,“则火来至”,乃“取真火之道”也。

    谓,“孤阴不长,独则不生”。故,民人需避五月丙午。家家,关门闭户,遮阴纳凉。不可久居于外。以防被烈日灼伤。

    阴阳五行,相生相克。蓟王取至阳之日,竞渡东流水上。乃取阴阳相济之道也。

    或有人问:蓟王所立四大节庆,何无清明?

    正因时下上巳,便为后世清明之始也。

    亦如王后所言。蓟王择三月上巳,与九九重阳之间。立五月丙午,为端午节。其用意,除楚汉合同,举国同庆。亦有儒墨合流,之意也。

    《礼记·乐记》:“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乐兴焉。”疏曰:“言天地万物流动不息,会合齐同而变化者也。”《史记·李斯列传》:“上下合同,可以长久;中外若一,事无表里。”《盐铁论·险固》亦有:“王者,博爱远施,外内合同。”

    将墨门铸阳燧之礼;并楚人三闾大夫之祭;及诸夏先民,食角黍之俗;合而为一。再引大酺之庆,并取“薰艾草、饮菖蒲;食角黍、赛龙舟”,为仪轨。可想而知,必将风行蓟国,乃至大河上下,远及大江南北。

    具体施为,蓟王已交由南宫少府,并国中署寺,协力操办。毋需尽善尽美,只求不拘细礼(小节)。

    《抱朴子·备阙》:“若以所短弃所长,则逸侪拔萃之才不用矣;责具体而论细礼,则匠世济民之勋不著矣。”

    自(蓟)王于南宫立少府。又开春闱取女博士。女官充盈披香殿。然终归,未经大事以历练。为官何如,不得而知。此番,承办国之大典,亦是治事大考也。

    举国上下,皆拭目以待。

    如此说来。蓟王欲令少府女官扬名,以证春闱选士之明。行抛砖引玉。亦为秋闱大考,积势也。

    蓟王无小事。

    立端午为国礼,天下议论纷纷。

    楚汉相争,四百年,余威犹存。楚礼不过江东,亦是约定俗成。蓟国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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