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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你若尚在场-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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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穆时从背后环住我的腰,看着我煞有介事的模样笑道:“什么时候信佛了?许了什么愿?”
我佯怒地推开他,说:“在佛祖面前别没个正经样。”
“快点告诉我,你许什么愿了?”
“不说,说出来就不灵了。”
岑穆时揽着我的肩膀,威胁道:“不说的话,我就要在佛祖面前吻你了。”
我连忙跳开:“是真的没什么啦,就是愿佛祖保佑我们一切都好,都怪你,愿望不能轻易说出来的。”
岑穆时笑道:“我不信佛,我只信自己。”
我伸手去捂他的嘴,把他带到这来真是让我肠子都悔青了,我说:“你真是大不敬,在佛祖面前说这样的话,老天会怪罪你的。”
他又在我额头上敲了敲:“我从来不怕怪罪,别说是这个根本不存在的佛祖,哪怕负尽天下人都没关系。只是繁微,我独独对你没有丝毫办法,你相信我好吗?”
离开崇圣寺的时候,我回头远远望了一眼大理三塔,我也不会想到我跟岑穆时这一刻在塔下说的这番话,不久的将来会一语成谶,上天没有实现我的愿望,反而将我们各自分散到了遥不可及的地方。

、【35】日出

【35】
拍日出依旧是我清晨起床的动力,早早在洱海边架起相机的,除了我,还有那个叫岳未央的女生。人们都说,每一天的太阳都是新的,所以每一天的日出都有不同的美。尽管在我生活和工作的南城也能看到海,但我还是很兴奋。
我往她的身后看了一眼,空荡荡的,我问:“隽宇怎么没来?”
岳未央笑了笑,语气里尽是宽容和宠溺,她说:“他爱睡懒觉,我不忍心吵醒他。穆时哥也没来?”
我点点头,无奈道:“我也不忍吵醒他。”
我跟她相视而笑。
我看着面前这个温婉柔和的女生,总觉得她的心理比外表成熟许多,我不禁对她充满了好奇,可是出于礼貌,我也没有多问。倒是她率先开口了,她一边眯起一只眼睛取着景,一边跟我说:“繁微姐,上次在农家小院真的是很抱歉,祁隽宇他脾气很坏,经常口无遮拦,希望你不要介意。”
“怎么会?”我笑道,“现在的男孩子不都流行酷酷的嘛。”
岳未央认真下来,略带严肃:“繁微姐,其实他有多少缺点没有人比我更清楚,甚至包括他自己。可是他是我第一次喜欢上的人,就算他再差,我还是不能完全将他放下。”
她的这些话轻巧而尖锐地刺进了我的心里,我眼前仿佛晃过倪北夏浅浅的笑靥,他也是我这辈子最初爱的人,就算他再伤我,我仍惦念他,在乎他,不能忘记他。哪怕我决定了要跟岑穆时在一起,记忆里也永远有一块地方,干干净净地只属于他一个人,供我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默默怀念。
她接着说:“我身边的朋友都不喜欢他,也不赞成我跟他在一起,可她们不知道,祁隽宇其实对我真的挺好的。他带我来大理,出发前他排了一个通宵的队才买到两张卧铺票,他还会站在学校人来人往的操场上唱歌给我听……。”
我静静听着她诉说,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这个女生的性格跟我有点相似,都是柔软无害的样子,但她似乎却比我更加勇敢无畏。我不知道该怎样去分析指导别人的感情,因为我自己是一个失败者,我只好用一些冠冕堂皇的话语来安慰她:“有些时候我们不需要去理会外界太多的声音,你只需要顺从你自己的心意,努力跟你喜欢的人在一起,努力去过你自己想要的生活。”
天渐渐地亮了起来,苍穹的尽头开始迸发出光芒,我们幸运地遇见了火烧云,暗沉的天空被大片大片血一般艳丽的颜色不知不觉染红,瑰丽又大气磅礴。我惊叹于如此的美景,顿时觉得我们每一个人在大自然中原来是这样渺小而微不足道,记得有个诗人曾说,人世间除了生死,哪一桩不是闲事。
太阳完全升起之后,我们各自收好东西准备回去,岳未央一脸豁然地跟我道谢,她说:“繁微姐,你说得很对,不管以后会怎样,至少我都要尝试着去努力一次,这样日后再想起,也不会觉得有遗憾。”
我突然无比希望她能够幸福,不仅仅是因为她的通透和美好,更因为在她的身上我总可以看见自己的影子。她才十七岁,人生还有无数可能,未来也无限精彩。
跟她道别的时候她告诉我,她跟祁隽宇过两天就要返程回家了,我跟她互道珍重,然后就此别过。看着她逐渐远去的背影,我心里闪出了一个念头,我想我还是要去丽江一次的,应该要去一次。这样我也就不会留着一个无法言说的遗憾离开这里,对某些人某些事,我也要学着不去畏惧。
不畏惧过往,不畏惧面对。
也不畏惧释怀,放手,和遗忘。
跟岳未央的这些谈话我并没有告诉岑穆时,我坐在藤椅上晒着太阳,给俞晓望写着明信片的时候,我只是轻声说了一句:“穆时,我们去丽江吧。”
那份画好了路线的地图还摆在床头,我刻意却又不着痕迹略过的地方空空的有些突兀。他没多问我什么,只是低低地答道:“好。”
离开大理的时候我有些伤感,虽然在这里只短短待了几日,却依旧对它产生了眷恋。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苍山洱海,风花雪月,也只能挥手道别。

、【36】丽江

【36】
我无法描述我踏上去往丽江的路时的心情。
当地人说,大理到丽江并没有民航,我们只好买了火车票,反正不远。
两个小时的车程,列车卧在铁轨上一路疾驰,我仿佛又回到了十年前只身流浪的时候。十四岁的我坐在哐当哐当的火车上一腔孤勇,怀着对未知的忐忑,也怀着对未来的憧憬,在最狼狈的时候遇见了那个纯净似高原雪的少年。而如今二十四岁的我,静静靠在岑穆时的肩膀上,暗自笑叹世事总是如此磨人,不经意就早已沧海桑田,时过境迁。
当初珍藏在心底的人却被风吹散在了天涯。
周青墨又打电话过来,他每天都会及时跟岑穆时汇报公司的情况,临近年关,事务总是繁琐些。岑穆时有些疲惫地说:“现在在火车上,待会回给你。”
我突然觉得自己很自私,养尊处优的岑家大少爷何尝吃过这种苦,挤在夹杂着各种奇怪气味的车厢里,过着仿佛颠沛流离的生活。
丽江的昼夜温差很大,白天天气很暖和,可是到了夕阳西下之后,需要迅速添衣御寒。下了火车之后我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岑穆时将他的外套脱给了我,他里面只穿了一件单薄的开衫,我推脱说“不要”,他轻蹙着眉头不由分说地将自己的衣服穿在了我的身上,然后拦了辆出租车,把我塞进去。我拢了拢衣襟,属于他的独特气息扑面而来,让我在这心中五味杂陈的时刻依旧觉得安稳。
时隔十年,古城的变化似乎也并没有想象中的大,幸运的是我凭着依稀的记忆,找到了当年那家客栈。客栈的招牌已经换新,却还是跟以前一样的名字。看着上面雕刻的“时光”两个字,我几乎泪凝于睫。大门旁栽的树已经又高又大,枝繁叶茂,树上挂着大红的灯笼,红色和绿色鲜明的撞击在一起,看起来格外喜气。
我们还没走进去,就有两个五六岁的孩子跑出来围在我们身边蹦蹦跳跳,一个男孩,一个女孩。他们容颜相仿,男孩稍稍高些,应该是哥哥。
随即有位挽着发髻的美丽少妇朝我们迎面走来,她笑道:“这两个调皮鬼,还不赶紧去一边玩去。两位快请进,看看需要什么样的房间?”
我的脚步迟疑了一下,忍不住问她:“这家店,换了老板吗?”
“没换没换,我们呀,从上一辈开始就在这里,都是好几十年的老店了。”两个小孩子打打闹闹着跑开,她热情地招呼我们进了门,“绝对是信得过的,两位能放一万个心!”
她在前面带路,我打量着客栈四周,还是古香古色的味道,雕花的桌椅,悠长的围廊。除了有些太过陈旧的边边角角做过一些修补,其余的都跟记忆中的模样分毫不差。
“阿花,水管我修好了,你去通知二楼的客人可以用热水了。”后屋钻出来一个拿着工具的男人,他的脸上长出了浓密的胡渣,那是岁月留下的痕迹,可是看着他的眼睛,我依然认出了他,他就是阿盛,从前好心收留我在这里做义工的阿盛,待我如兄长一般的阿盛。
阿花看了看我们,说:“那这两位客人你好好招呼一下。”然后她轻提着裙子,踏着木板搭成的楼梯上了楼。
阿盛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走到柜台里,洋溢着笑容,问:“二位喜欢住一楼还是二楼?二楼视野开阔些,一楼就方便些。”
我忍不住笑意,说:“二楼走廊尽头那间房空着吗?”
阿盛面带疑惑,答道:“那里已经被闲置出来用来放杂物很多年了,你怎么知道的?”
“阿盛哥,我是繁微,苏繁微,你还记得吗?”我有些忐忑和不确定,因为我知道客栈来来往往的人实在是太多,而且那么长时间过去,记住一个人确实是不容易的事情。
他仔细地打量着我,似乎是在寻找着很久远以前的记忆,半晌他回过神来,兴奋道:“我想起来了,繁微,你在我这帮过忙对不对?记得当时跟你一起的还有一个很漂亮的男孩。”
我下意识地瞥了岑穆时一眼,看他没有过多表情便稍稍放下心来,阿盛自知失言,也含糊地跳过了这个话题,他话锋一转,说:“这位先生是?”
我挽着岑穆时的手臂,清晰答道:“他是我男朋友。”
阿盛跟岑穆时互相打过招呼,他说:“真是太好了,那时你还是个小丫头,现在不知不觉也到谈婚论嫁的年纪了。”
我说:“阿盛哥,你才是幸福呢,嫂子贤惠又持家,两个小孩子活泼可爱的。”
我们在大堂里跟阿盛相互寒暄问候着,阿花下来之后也热情地跟我们聊了几句,阿花说:“我们不比你们大城市,结婚生孩子都比较早,你们小两口也要抓紧点才行,不然女人过了最佳的生育年龄,对身体有影响的。”
提起关于孩子的事情,我不由得心里一沉,岑穆时温柔地握过我的手,礼貌起身,说:“今天一路过来有些累,我们就先回房休息了,明天再跟两位好好聊聊天。”
阿盛应声说“好”,他大概是看我脸色不对,又转头对阿花说道:“瞧你乱说些什么,真是,人家都不好意思了。”
我笑了笑:“阿盛哥,嫂子是没把我们当外人,有什么说什么的性格最好了。”
“听到没有,繁微妹子比你大方多了,就你名堂多。”阿花在阿盛背上轻捶了一拳。
我看着他们两个甜蜜的样子,笑着拉起岑穆时上了二楼。木板踩在脚下发出“砰砰”的声响,在楼梯拐过弯的那一刻,我的笑容也慢慢凝固了下来。

、【37】再见

【37】
第二天我起得很早,抱怨岑穆时真是越来越懒之后,吻了吻他的脸颊,然后下楼跟阿盛还有阿花聊天。早上客栈还比较清闲,我们三个一聊就聊了很久,两个小孩子也叽叽喳喳地围在我们身边吵闹,我抱起那个小女孩,阿花说:“阿宁,快点叫阿姨。”
我朝阿宁红扑扑的脸上亲了一口,小男孩阿祥也扑上来索吻,我们便笑成一团。
陪着阿宁和阿祥玩了一整天,到了晚上,我带着岑穆时在古城区里顺着街道旁飘着三角梅的排水沟往上走,排水沟比较宽,里面的水清澈见底,上面搭了木板连接到沟对面的古式店铺里,然后再穿过一家卖漆器的店铺后面的狭长小道,就到了一个露天的咖啡店。我庆幸我还记得这条路,同时也庆幸我还能找得到这里。
咖啡店有一半的面积是悬空用木板搭起来的,可以俯视丽江古城的大部分房屋,夜晚各家的灯火点亮起来之后非常的漂亮。因为高原空气稀薄,星空可以看得很清楚,我在木栏旁边坐下,把腿伸出去悬空晃着,默默欣赏着这一切。
岑穆时生怕我会掉下去,几次催促我起来坐回椅子上,我回头朝他笑笑,却没有动,他也没有再打扰我,只是一个人默默地喝起酒来。
从这个角度看过去,丽江还真是美啊,抬头是璀璨星辰,俯视是人间灯火,如果是夏天,还看得见那道长长的银河。
那一年,我跟倪北夏就是经常在这里并肩坐着,吹着晚风聊天唱歌说笑话。
我十四岁,他即将十六岁。
他的眸子比启明星还明亮,他的笑容比灯火还温暖,这样的他,漫漫十年时光都未能让我忘记,这样的他,也支撑着我度过了青春最美好的年华。他不知道我在后来回到家乡,回到这个南城周边的小县城,得知与他同班时,我高兴得整夜整夜睡不着觉。厚厚的日记本里我写满了他的名字,还有他今天穿了什么样的衣服,他跟我说了什么,他有没有对我笑。
可我还是担心跟我变成同学的他会与之前不一样,我担心在丽江这个遥远天堂亲近温柔的他只是上天赐给我的一个幻境,我变得很忐忑。我小心翼翼地藏着对他的喜欢,却大大咧咧地粘在他的身边,他偶尔觉得很无奈,偶尔也会在我恶作剧躲开之后回头寻我,每一次看见他寻找的眼神,我都觉得幸福极了,尽管当他知道我是在捉弄他的时候,也会故意不理我,一个人加快脚步走出好远。
大学我又不管不顾地跟他填了同样的志愿,我以为我们的未来已经唾手可得,我以为他这辈子都休想逃开我,而当某一天他跟我说他要去英国了的时候,我突然感觉自己无力到快要虚脱。
那时才大二,他站在葱郁的大树下,身形挺拔。树荫还随着风在晃动,他递给我一个笔记本:“喏,这是我的英语笔记,你仔细看看,下学期可不能再挂科了。”
倪北夏的英语成绩一直都很好,他什么成绩都好,高中的时候我就经常抢他的笔记本抄笔记,然后在他的每一个笔记本的扉页都贴上了自己的大头贴,再写些莫名其妙的话,例如在地理笔记本上写的是“夏至是,北半球白昼最长的一天”,刷刷地写了一整版。他肯定不知道,这句话里暗含了他的名字,所以我才那么那么喜欢,所以我才发誓一定要把地理学好。他肯定也不知道,那时大头贴才刚刚兴起,拍一套下来贵得很,尤其是对于学生来说,但我还是去拍了,因为我总想给他留点什么,如果以后毕了业不在一起了,他也不会那么快就忘记我。
可是我伸手接过他的英语笔记本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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