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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古代人保护区-第5章

小说: 古代人保护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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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地说,她不缺钱。
  余初先去成衣铺,给自己买了几套成衣,两套女装一套男装,都是挑的素面不起眼的。接着去了秦玉堂,拒绝了掌柜极力推荐的粉底,买了她家热门的古代口红。
  路过小吃摊的时候,顺手打包了一些自己爱吃的零食小吃,准备打道回府。
  “啪!”
  凌空炸响一记鞭声响起,紧密的哒哒马蹄声从地底传来。
  余初个子不够,视线被前面的人挡住,等到她看见马匹时,手臂已经感觉到了它疾驰时的带过风。
  她眼神冷了下来,连退几步,和奔驰而过的马擦身而过。
  原本事情应该到此为止——
  只是不知道哪个路人好心,眼看她就要卷入马蹄之下,拽着她的袖子,往后向一旁狠狠拉扯去,反而将她自己的重心拉偏了。
  对方为了救人,可能把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力气之大,让余初摇晃着往后滚了几圈。
  “碰——”
  “哐——”
  连着撞翻两个摊位才停了下来。
  她就那么五体投地的躺在大街上,摊子上的荷包和纸张被撞飞后,最后都落了她一脸一身。
  余初扒拉下自己脸上的纸张,皱着眉坐了起来。
  街上很多摊位被波及到,不少行人也受到了惊吓,众人自顾不暇。
  只有隔壁摊位的大姐,穿着一身灰色的粗布衣,眼神牢牢盯着她,嘴里不干不净骂了几句,被余初塞了支口脂后,又喜笑颜开的重新支起摊位,捡起荷包一个个摆了回去。
  倒是代写书信的摊位——
  摊主是一名二十五六岁的青年男子,肤色黝黑,五官看着违和,一双眼睛却很亮。
  他大概是受了伤,身上都是浓郁的草药味,拄着拐杖,一瘸一拐的捡着散落在地上的白纸。
  只是伤口的腐烂味道,压过了草药味,以这里的医疗条件,腿保不住还是小事,万一细菌感染的话,就会像顾文青那熊孩子一样,连命都可能保不住。
  余初收回思绪:“您先坐着,这些放着我来捡就行了。”
  对方抬眼,扫了她一眼,垂眸继续捡东西。
  余初有些不好意思,加快了捡东西的速度。
  捡到大半的时候,余初的手一顿,视线向下,落在了手里捏着的纸张上。
  和之前捡到的一沓白纸不同,这张纸上写了一阙词,墨迹未干透,显然刚写没多久。
  这是一阙最常见的祝寿词,在古代区的普及度,大概类似于现代的“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内容没什么特殊的。
  但是这字,太漂亮了。
  字如苍松,风骨透纸三分,笔锋内敛,气势却惊人。
  余初再抬头,看对方的眼神顿时不一样了。
  这种书法造诣——
  一级保护动物。


第八章 
  驻地第一代总负责人徐老,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
  ——古代区是古代人自己的,可是艺术家是全人类的。
  这句话侧面反映了,他们对古代区的态度,看似公正,实则有所偏倚。
  就好像人类面对动物时,会根据动物的稀有程度,划分相应的等级,从而投入与等级相匹配的资金和保护力度。
  他们面对古代区时也思维模式也有些类似,只是评判的标准,有些不同。
  并不是根据身份、官职或者财富进行划分,而是根据其在艺术或者学术上的成就。
  古代区有着他们有自己社会体系运行法则,并不需要他们横加干涉。
  富商病死,自会有嫡子接手,皇帝驾崩,也会有太子顺位登基。
  但是如果一个艺术家或者医学圣手消失,可能永远都弥补不回来。
  自古医圣只有一个张仲景,诗仙只有一个李白,而书圣也只有一个王羲之,千年来也难找到几个与之比肩的。
  而眼前这位小哥,这一手书法,不说登峰造极,也是个中翘楚。
  标准的一级保护动物。
  按照驻地规定——
  “给我。”
  “哦——”余初回过神来,对上小哥没什么波动的眼神,将手中的纸递了回去,“给。”
  小哥收回右手,将这阙词收进袖中,不再看余初,默不作声转过去,重新支起摊位
  挂招牌时,他腿脚不便,重心不太稳,伸着手挂了几次没有挂上。
  余初赶忙上前,将招牌接过,露出一个讨好的笑:“我来,我来,先生您坐下休息。”
  对方视线落在她的脸上,眼神突然冷了下来。
  整理好纸张,摆好笔墨砚台,布质的招牌再次飘起来的时候,代写书信的摊位就算是重新开张了。
  余初将自己的东西从地上捡起来,也不在意是不是弄脏了,随意的拍了拍上面的灰尘,摞到路的一边。
  自己找了块台阶坐下,抱着零食,边吃边看小哥上班。
  古代区的文化普及不够,即使是在长平城这样的城区,识字率也不一定突破了个位数,需要代写书信的人并不少。
  等街市纵马的风波彻底过去,小哥就迎来了他新一单的生意。
  一个包着蓝色粗布头布的老太太,手里提着一小篮子鸡蛋蔬菜,坐在了小哥的摊位前,说要给云锦城里当伙计的儿子写信。
  “……你媳妇给你生了个大胖小子,生的时候七斤八两,圆头大耳,接生的七婆说,这孩子生来就有福相,以后必定大富大贵。她说的话你晓得的,一说一个准,村里的琼哥考上秀才之前,她不就说过琼哥是个当官的面相么……”
  “今年大旱,村头的老陈头都准备要逃荒了,还好国师祈来了雨,庄稼补种了一茬,村子里给国师供了神像,希望他一世安康,长命百岁……”
  小哥写字的手一顿,半垂着眼帘盯着纸张,过了几秒钟,他换了一张纸继续写。
  “……隔壁莲嫂子托我问你,你大牛哥上次写信回来说,得了伤寒,不知道有没有落下病根子,在外要多穿一点,注意身子。我养了几只老母鸡,等你过年回来……”
  午后的阳光暖意熏人,老太太絮叨起来,有让时间慢下来感觉。
  余初从油纸包里捡了颗梅子扔进嘴里,视线从老太太身上,落回到摊主身上。
  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衣服,脚底的布鞋还打了补丁,长发只用了根木簪盘着。
  站着的时候还不觉得什么,此时他端坐在摊位前,半垂着头,鼻梁高挺,侧脸的弧度十分耐看。
  尤其是写字的样子,周遭很玄妙的有了一股子儒雅的书生气,上身挺直,手腕悬空,左手握着毛笔……
  余初思绪一滞。
  他刚刚接纸和挂招牌,都是用的右手,说明惯用的手就是右手,现在写字用的却是左手?
  委托人叙述的多,写起来耗费时间,一封信写起花了大半个时辰,等到第三单结束后,已经日落西山。
  小哥站起来,行动不便的收拾完摊位,摆好椅桌。然后左手拿着包裹,右手提着布招牌,离开了街市。
  余初跟在小哥身后,看着他跨过石阶,走过了主街道,穿过小巷。
  小哥在前面一瘸一拐,她抱着零食,在后面亦步亦趋。
  终于,小哥在一座石桥前停了下来,回过头来,直视着余初:“姑娘跟了我一路,不知为何?”
  “我想知道你住哪。”余初视线落在了小哥的腿上,解释,“你这腿如果不及时就诊,可能就废了,我得知道你住在哪,明日才好给你送药。”
  基础的抗生素和消炎药,她们每个人都会备一些,
  对方似是没有料到余初会有这样的回答,愣了一下,冷笑一声:“姑娘说笑了,我们素不相识,担不起此等馈赠。”
  “担得起,担得起——”
  因为驻地条款第十一条:保护一级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就好像在现代文明里,如果看见受伤国宝滚滚,打电话给相关救治单位,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而古代区,在有余力的情况下,救治稀有古代人艺术从业者,也是每一个一线人员的义务和职责。
  小哥愣了一下,被余初的话堵得一时间不知道接什么,他心底思绪复杂,拱了拱手:“姑娘止步。”
  话说到这,他以为事情就打住了。
  没料到等他重新没走几步,后面的姑娘,稍稍拉开了一些距离,依旧亦步亦趋。
  他现在拖着一条半残了腿,行动受限,走也走不快,甩也甩不掉,只得再次停下,冷着一张脸半躬身,几乎行了个半礼:“姑娘请止步。”
  这次,余初将尾随距离,拉开到了三米。
  余初慢悠悠在小哥身后,跟着将半座城都绕了一遍,他不言苟笑,全程没有说话,只有沉重的脚步声和越来越明显的呼吸声。
  但是余初的性子,哪里会消停,东扯一句,西问一句。
  “我叫余初,不知怎么称呼先生?”
  “这长平城繁华,我刚来不久,不知道这城内有什么地方值得游玩,先生可否告知一二处?”
  “今日隔壁摊主大姐,趁别人不注意,塞了个荷包给铁匠铺的大爷,想来好事要近了。”
  ……
  可能是天色越来越沉,也可能是余初一副缠着人到底的架势,摊主小哥最终还是叹了口气,停止了绕路。
  一柱香之后,他站在自己租住的屋子前,推开了大门,从包袱里找出火折子,摘下挂在门后钉子上的灯笼。
  他一头的汗水,面色苍白,伤口抽搐着,几乎无法站立,拿着火折子的手也颤抖着,几次才点着灯笼。
  但是这些都不是主要的——
  室内被烛火照亮,他沉着一张脸,思考着怎么打发这个跟了他几个时辰的姑娘。
  只是他回过头,身后只有空荡荡的巷子。
  哪里还有什么姑娘。
  ***
  余初从一级保护动物那回来,绕道去了一趟怡春院。
  夜里大门紧闭,后门深锁。
  她甚至爬上了后街一颗老槐树,站在高处往里看,里面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等到踩点结束回到顾家别院,月已中天。
  深更半夜,顾家依旧灯火通明。
  余初从原地翻墙而入,在夜色下,动作流畅,落地如同猫一样,几乎悄无声息,
  当年集训的时候,她的格斗和力量其实都一般,潜入和伪装没有掉过前三。
  如果有逃跑计入成绩的话,她可能早就拿了第一。
  余初没有着急去屋子,而是去了后厨,顺了蒸笼里冷掉的两个包子和一叠花生米。
  等她端着盘子,还没走到东院,就看见一大一小立在走廊底下,提着一盏灯笼,一副等待已久的样子。
  余初冲着板着一张小脸的顾文青眨了眨眼,然后视线落在几日不见的顾文青身上:“这么晚了,你们兄弟俩还没睡?”
  或许是烛火称的,顾文澜脸色看着不是很好:“余姑娘,你翻墙出门,而且深夜不归,是否能提前打声招呼……”
  余初失笑:“我堵了你几天,就为了提前打声招呼,关键你不是一直躲着我么?怎么,今天不躲着我了?”
  她说的话音刚落,顾文澜的脸色瞬间就垮了,红白反复交替,张了张嘴,却没有开口,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余初知道症结在哪,伸手在顾文青的小脑袋狠狠揉了一把:“都是你闹得。”
  顾文青张开双手,抱着了余初大腿,死死不放。
  这一招——
  余初没有什么抵抗力,她单手把抱大腿的熊孩子从地上抱起来,一把塞到了顾文澜的怀里:“行了,这大半夜的,赶紧带着孩子回去睡觉。”
  顾文澜看着余初满身是灰,一身狼狈的样子,半垂着眼帘:“余姑娘也早些休息。”
  余初招了招手,示意自己知道了。
  不过知道归知道,她得先把一级保护动物的药找出来。


第九章 
  第二日一大早,小桃就红着一双兔子眼,把余初给哭醒了。
  “小姐,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呀。”她抹了抹眼泪,哭诉道,“昨日大少爷找了你一天。”
  “您不知道,我来顾家七年了,从没有见过大少爷发过那么大的火。”
  “整个西院的人都被管家领出去训斥一顿,说我们连小姐不见了都不知晓,再有下次就叫来人牙子绑出去发卖了。”
  “小姐,您就当心疼心疼奴婢,下一次可不敢就这么爬……出门了,好歹——”打了个哭嗝,“好歹要带上小桃。”
  余初一口漱口水差点喷出来。
  这小丫头看着十七八岁,哭功倒是了得,哭了一早上气都喘不上了,难得思路还这么清晰。
  她擦了擦嘴边上的牙膏沫子,走到屋里,翻出一个小纸包,递给了小桃:“昨日顺路给你买的,小姑娘家的,再哭就不漂亮了。”
  小桃抽噎着打开纸包,看到是秦玉堂出品的口脂,嘴一撇,哭的更厉害了。
  “小姐——”
  余初摸摸她的脑袋顺毛。
  吃过早饭,余初去找顾文澜,这次倒是轻易的就逮住了,兄弟俩正在花厅吃早饭。
  一大一小长得类似,正襟危坐,手拿汤勺,却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从拿碗的角度,到吃饭的频率,都像是一个模版里刻出来的。
  余初看着觉得有意思,低头扯了扯顾文青的脸颊:“这几天有没有好好吃饭?”
  顾文青点点头,圆溜溜的眼睛弯了起来。
  孩子不熊的时候,还是挺美好的。
  余初逗完孩子,看向一旁的顾文澜,进入了正题:“顾公子,我一会儿要出门一趟。”
  她自己每天进出翻墙倒是没有什么,只是闹得顾家不得安生,确实也不是不大好。
  就好像顾文澜所说的,既然是借住,出门前理应要跟主人家打声招呼。
  “我和门房打过招呼,以后你想出门,随时都可以。”顾文澜放下勺子,抬起头看着余初,俊秀的脸有着不符合他年纪的老成,“不过有一点,你需得在天黑前回来。”
  余初笑了起来。
  既没有答应,也没有不答应,
  而是从荷包里抓了颗奶糖,剥开糖纸,塞进了顾文青的嘴里:“小文青,我先走了,你好好吃饭。”
  顾文青一把拽住余初的袖子,抿着嘴唇,一言不发,目不转睛的盯着她。
  他大病未愈,又没有很好的后续医疗跟上,脸色浮白,衣服穿在身上都有些打飘。
  余初将自己装糖果的荷包都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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